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基础

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逻辑,一旦无产阶级革命任务完成,“过渡时期”结束,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剩余价值”就将消失,科学社会主义也将从一种“彻底的革命意识”即“革命理论”转变成“关于生产的科学”即“建设理论”。这是社会主义自身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实现这种转变的思想基础仍然是唯物史观。如果说科学社会主义“首先是对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有财产者和无财产者之间、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以及生产中普遍存在的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的结果”[1](P719)的话,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是中国共产党人运用唯物史观对1956年以来中国社会性质之变迁、尤其是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的结果,建立在对历史、时代和社会主义的新认识思想基础之上。反过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和理论体系的形成,又为唯物史观增添了新的内容。

一、历史观

历史观决定着人们对社会主义历史方位的认识。马克思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勾画了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2](P33)而真正“人”的历史起点则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据此,后来的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撇开了其中的“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构造了“五大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历史发展观,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其实,“把人类社会看成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把全世界不同民族的演进纳入一个统一的发展轨道,这是从十八世纪西方启蒙思想家就开始提出的观点。”但“马克思的历史发展观是多线式的而不是单线式的,至少他晚年的观点是明显的一元多线历史发展观。”[3](154、57)确实,马克思的划分只是大致的,而且仅仅是对西欧历史进程的高度抽象,并无意将这个线索作为普遍规律加以推广。所谓“一元”就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呈现出的共性,其基本线索是社会生产力不可遏制的发展和进步的轨迹。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的民族每天所进行的“重复的发明”就是这种共性的基础。不论在古代社会还是在现代社会,只要发展水平相当,不同国家生产同一产品的技术方式没有区别。所谓“多线”应理解为社会发展道路和形态的差异,以及历史文化上的特点。相对“一元”而言,“五大社会形态”也只不过是“多线”之中的一条线索。至于非西方社会、尤其是中国的社会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每个阶段呈现出什么样的形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没有现成答案。其实,他们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化的“东方社会”理论。他们关于东方国家的一些论述,也应该放在这些国家的历史进程中严格检验。可以作这样的假设:如果马克思研究中国历史,也会创立唯物史观,同样会得出社会不断发展和进化的结论;但是,历史发展的具体脉络恐怕要另作表述了。因此把“五大社会形态”说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路径,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也不符合客观实际;把它运用于中国历史研究,进而论述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多少有些牵强。事实上,这是“西方中心论”在作祟。而正是那个备受争议的“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将人们认识历史的视线从西方扩展到东方。

中国社会的发展线索也应放在“一元多线”的视野内加以考察。大体说来,分封和郡县制的中央集权农业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农业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在中国演进的几个时期。从“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原始社会)解体、“天下为家”的“小康”社会(文明社会)出现到1840年前后,中国的社会发展大体和西欧的古典社会与“中世纪”同步,甚至生产力水平一度领先,但是二者在社会结构和形态上的差别如此明显,以至于许多西方学者不承认中国有过类似西欧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一直到中国的明末清初,两条线索基本上独立发展。尽管此刻中国社会中也孕育出资本主义萌芽,而且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历史发展被迅速纳入到“世界历史”进程,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急剧变革,但事实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并没有确立起来。其原因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帝国主义侵略、民族资产阶级软弱,因为许多国家正是在沦为西方殖民地以后缓慢地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而主要应该从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社会结构中寻找原因。马克思主义传播到中国以后,许多历史学家试图用“五大社会形态”学说重构中国历史,结果就连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分期至今都没有比较一致的看法。这正是把中国历史与西欧历史机械类比的结果。如果中国与西欧的发展道路不同是一个客观实际的话,那么就有必要认真思考中国“社会主义是怎么回事”的问题了。

马克思恩格斯笔下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建立在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基础之上,它继承了资本主义的积极成果,同时又以此为凭借克服了它的基本矛盾,将人类社会引向理想境界。既然如此,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独立发展阶段的中国先于西欧发达国家走上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原因就只能以“一元多线”的历史观为指导来加以研究了。从“一元”的眼光看,中国的社会主义不是自身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而是资本主义体系世界性扩张的结果。交往的普遍化使中国社会内部产生了实现现代化的冲动,也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和西方社会相类似的矛盾。1840年以来“世界历史”与中国“国别史”的相互作用,西方工业文明与中国历史传统在近代的遭遇,俄国十月革命的榜样力量,促使中国的先进分子奋力开辟出一条非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受十月革命和国际环境的影响,这条道路以及通过这条道路确立的社会制度,不能不带有强烈的社会主义色彩和导向。但是,在“多线”的视野内,不能把中国的社会主义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不仅因为它的发展程度还远未达到这个阶段的水平,更因为它并不是脱胎于资本主义的母体。因此,在西方特定环境中生长出来的社会主义树苗就不能直接栽种在中国的土壤中,而只能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并借鉴西方的文明成果,自觉培育中国自身的土壤中生出的这棵社会主义幼芽。这个社会主义既不应该是“苏联模式”的,也不仅仅“有”中国特色,而就是“自己的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判断,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之间开辟了一条新路,打通了中国“国别史”与“世界历史”之间的联系。以往在“五大社会形态”框架内,这个阶段要么被认为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因此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要么被识为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因此要“以阶级斗争为纲”、进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个新的历史定位,在揭示中国自然状况、历史传统与社会发展程度的内在联系基础上,一方面肯定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另一方面,明确了“初级阶段”的内涵。而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所有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都应该经历的阶段,而是“特指”中国这样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所要经历的一个特殊阶段,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相适应,这就更加突显出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所谓“社会主义”是说,中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因此要巩固和发展革命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而不再重蹈资本主义的老路;所谓“初级阶段”是说,中国的社会主义还不成熟,不完善,不发达,甚至不定型。从中国历史进程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农业社会之间的“过渡时期”仅有七年,“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还没有来得及全面展开,因此这个阶段中的旧社会“痕迹”必然而且事实上非常突出,不能不对社会主义产生消极影响。与其说它来自“资本主义”,不如说更多地来自传统社会。布哈林曾经预言,“俄国的社会主义同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相比,将具有亚细亚的形式。”[4](P64)这个说法值得认真对待。过去“苏联模式”之所以能够在中国扎根,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亚洲或半亚洲国家历史传统在当代的延续和翻版。当然,不能像有些西方学者那样一概否认“亚细亚的形式”,中国文明的连续性已经说明了它自身的强大生命力。因此,要在继承优秀历史传统基础上探寻新的发展道路,而不能“全盘西化”。但是其中的许多内容确实和社会主义格格不入,仅靠革命的任务不能一劳永逸地清楚其弊端,还需要通过改革不断解决。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承担了这样的历史使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尤其要通过改革开放,实现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实现社会主义从“苏联模式”向中国特色的转变。和马克思指出的西方社会发展道路不同,中国不是通过资本主义的自身发展,而是通过非资本主义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向理想的社会主义。就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个目标而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要经历上百年的发展过程;至于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发展,则需要更长的时间,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长期不懈的努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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