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业发展应重视跨境游客权益保护

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业发展应重视跨境游客权益保护

摘要:新疆疆域辽阔,地理生态多样,历史文化悠久,旅游资源丰富,历来都是国际旅游热点目的地之一。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具有明显区位优势的新疆,国际旅游业必将迎来巨大的跨越式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和“五通”总体思路,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国际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新疆疆域辽阔,地理生态多样,历史文化悠久,旅游资源丰富,历来都是国际旅游热点目的地之一。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具有明显区位优势的新疆,国际旅游业必将迎来巨大的跨越式发展机遇。

近年来,国际旅游业的井喷式发展,跨境游客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与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紧急事件不断增多,如外国游客在旅游地被骗购买质次价高物品回国后索赔无门、外国游客在法国屡遭抢劫财物损失严重、印度洋海啸上万名游客死亡失踪、菲律宾香港游客被劫持多人死亡、境外游客在印度频遭强奸抢劫、泰国内乱暴徒袭击外国游客等等。在这些事件中,跨境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遭受重大损害。跨境游客权益保护机制的缺失将会成为跨境旅游发展的极大瓶颈,严重阻碍旅游目的地国国际旅游业的发展。

目前,国际旅游业较为发达的区域和国家,如欧盟、巴西等针对这些情况,纷纷研讨与制定应对策略与联合保护机制。丝绸之路经济带跨境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不仅要着眼于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开拓国际客源市场,更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跨境游客权益保护机制,这对促进和推动新疆国际旅游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跨境游客在异国他乡不论是以包价形式,还是以自助形式开展旅游活动时,由于语言沟通不畅、对地理人文法制环境陌生、信息来源匮乏等多重因素,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当跨境旅游服务纠纷发生时,对此类特殊的消费者应给予特殊保护。建立高效完善的多元化的跨境旅游服务纠纷解决机制对维护跨境游客切身利益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可设立旅游法庭,重点处理由旅游经营活动引发的各种纠纷。为方便旅游消费者参与诉讼、降低维权成本,可在重要景区设立巡回法庭,处理景区内数额较小的旅游消费纠纷,实现案件就地审理、免除费用、优先调解、即刻执行。

其次,可建立快捷高效统一的旅游消费者投诉联合处理机制。旅游纠纷不仅涉及旅游部门,还可能涉及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为及时高效地处理投诉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形成联合处理投诉解纷机制,避免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确保旅游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并由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相关信息证明,以利于跨境游客回国诉讼举证。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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