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经济的公平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长期坚持的是唯GDP的经济模式,单纯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效率主导型经济发展。本世纪以来,逐渐转向效率与公平兼顾的经济模式,强调经济公平而高效的发展,这既是推进国家治理公平化在经济方面的历史使命和主要任务。因此,推进国家治理的公平化,对经济治理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就是要在经济转型升级和市场化改革中协调好自由高效与公平公正之间的关系,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通过政府公平施政,推进经济的公平发展。
根据十八大报告的总体布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从效率与公平、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协同性,特别强调了我国经济公平而高效发展的必要性。一方面,我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又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通过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同时,又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促进经济的公平发展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通过思想观念的创新,提出了许多新的重大改革设计和具体制度措施:(1)完善产权的公平保护制度。即是说,国家要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2)推进劳资利益共享。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即是通过公平导向的经济民主,解决劳资利益矛盾问题。(3)推进官民利益共享,即是通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同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4)以保障公平参与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努力解决国有垄断企业的特权利益导致的社会不公问题。(5)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6)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加快形成企业公平竞争、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7)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8)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总之,推进国家治理的公平化,在经济领域的表现和效果,就是要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六、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推进国家治理的公平化,在社会领域的表现和效果,就是通过政府公平施政,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中国特色的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和各领域,并且,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
为了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〇一〇年翻一番,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改革发展目标,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确立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任务。具体地说,要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就要作好以下两方面的公平施政、公平治理及其改革发展:
1.推进地区、央地和城乡之间的公平发展。这主要包括:(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地区之间利益的公平配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制度保障,因此,要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公平、透明的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特别是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还要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2)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公平协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这要求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3)通过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公平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推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加强社会建设与改革,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从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来讲,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公平施政和公平治理,因此,推进国家治理的公平化,就要“在借鉴西方福利国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走中国特色的民生国家建设之路。” 3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因此,要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提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需求。这主要包括:(1)深化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2)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3)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这要求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4)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即是要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综上所述,根据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国家各层面和各方面的公平化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走向共同富裕。其近期目标是,通过上述推进国家治理公平化的全面深化改革,到2020年,我国将会在公平执政、公平施政、公平行政和公平治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公平治理和民生国家制度体系,使推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刘俊祥(1964年-),男,四川乐至县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政治学)博士。武汉大学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是政治学理论、比较宪法政治、中国政治发展与公共治理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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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是广义政治论的政治发展观。详见刘德厚著《广义政治论:政治关系社会化分析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对“社会政治分析原理”和“走向社会政治理论”的论述。
2 刘俊祥著《人本政治论:人的政治主体性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6-37、38-39、40页。
3 刘俊祥著《民生国家论——中国民生建设的广义政治分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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