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事业单位改革:告别“编制”“档案”

解读事业单位改革:告别“编制”“档案”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它的出台意味着我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开始步入法治化进程。

为什么是专业技术人才?这要从事业单位的职能说起。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它的员工包括医生、教师、科研人员、编剧、演员、运动员等等。据统计,目前我国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其中67%以上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改革有了法律框架

“对事业单位,大家都比较关注于它的体制、编制含义,往往忽视了事业单位其实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最聚集的地方。”吴江指出,“我国教科文卫等领域的大部分专业精英、高端人才都聚集在事业单位,院士、教授、研究员、医师都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的要求。而“人才制度优势”,无疑应当首先体现在事业单位里。怎么让111万个事业单位有活力,更有效地提供群众满意的公共产品?“事业单位改革,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用好用活各类专业人才,让市场机制配置事业单位人才资源。”吴江说。

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也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这就涉及到立法先行的问题。”吴江介绍,规范企业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法》,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有《公务员法》,但是对于事业单位这么大的人才群体长期以来却是无法可依。1993年以来,历次行政机构改革都涉及事业单位改革。但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一直步履艰难。究其根本,在于缺少法律框架支撑。

“《条例》的出台,直接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营造了一个法制环境。”吴江说,“这是《条例》出台的最大意义所在。”

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管理,一直比照公务员、机关干部身份进行。体制内的身份不仅终身稳定,而且捆绑着行政级别、医疗保障、工资福利、退休养老等优势,于是有了“死也要死在编制里”的说法,引发全社会的讨论与反思。

相应地,一提到事业单位,人们就会想到“编制”“档案”等关键词,及其背后丰富的“内涵”。而让人惊讶的是,此次出台的《条例》,通篇没有提及“编制”“档案”这两个词,而是明确了以“聘用合同”作为确立或终止人事关系的唯一依据,并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部产生岗位人选,竞聘上岗,订立聘用合同。”

“这意味着,今后人事管理的关键在于‘在不在岗’,而不再是‘在不在编’,‘档案’也不再是证明人事关系存不存在的依据。”吴江指出,“这无疑将有利于进一步打破地域、单位和身份界限,促进人才自由流动,创造人才公开平等竞争的环境,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实现择天下英才而用之,必须打破人才流动的体制壁垒。“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走向科学化,根本是能不能打破身份障碍,扫除‘养人不干事’的体制,让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吴江认为,多年来,事业单位的身份,连带着社会保障、工资福利、行政级别,人才还是留恋的,破除依恋心理的唯一法门,就是把身份管理变成岗位管理,通过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实现岗位管理,因事设岗、因岗择人。

“条例的另一重大意义,就在于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事业单位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吴江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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