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领导
(二十一)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摆上重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领域,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实际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建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全市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联片包户,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
(二十二)党员、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着力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我市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双联”和 “挂、包、帮”等活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加强道德建设,教育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洁生活情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工作、学习、生活和精神世界,涵养道德品行。
(二十三)构建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政各部门、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扎实有效推进。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的重要职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四)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机关、学校、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中,融入城乡居民自治中,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使之成为社会群体意识和人们自觉行动。充分发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主力军作用,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形成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景象。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2014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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