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莫让“廉政账户”成为贪官“避风港”(2)

【案例】莫让“廉政账户”成为贪官“避风港”(2)

“廉政账户”体谅了人性的弱点

有的人很是反对设立廉政账户,理由是上交红包完全可以通过光明正大的到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方式上交。其实这样的想法完全忽视了反腐的复杂性。其实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有各种人,有的人喜欢做事要高调,有人喜欢做事低调。在反腐上也是如此。

在这方面我们想到了2011年媒体曾报道过的,自2010年10月以来,江苏盐城官员张翕飞前后两次,将6笔总计价值9000元的退贿清单在网上公开。张翕飞称,送礼是官场潜规则,收礼是因不便当场驳人面子。这明显的是一个反腐高调的人。高调反腐没有什么不好,就好像高调慈善一样,如陈光标的“高调行善”就得到很多人尊重。

其实在这个社会上除了高调反腐、行善的人,还有一些人喜欢低调反腐、行善的人。我们不能因为认同高调反腐、行善,就对一些人低调反腐、行善的就反对。只要不违反法律,对社会有好处,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人得选择,我们能尊重“高调行善”的人,那么我们对那些低调行善的人也要以同样的尊重。高调反腐也好,低调反腐也好,我们都应该尊重一个人的选择。

如果以这样的观点看待“廉政账户”,我们就应该支持。因为“廉政账户”更多的是作为低调反腐的渠道或形式。作为有关部门,应该创造多种形式,让人们有更多的机会选择自己喜欢的反腐或者抵制腐败形式。有些人不愿意大张旗鼓的表示自己在抵制腐败,他们总是用一种不愿意让更多人知道的一种方式反腐,在这背后可能是他们低调人生的体现,也有可能是出于其他考虑,如不愿意让人误解他们等等。廉政账户可以满足这样的人反腐或者抵制腐败的需要。

反腐要想去的好的效果,不但需要加大力度,还需要多创造机会,让人在反腐上有更多的选择。如果一个人喜欢高调反腐,那么我们就应该创造机会,让他有渠道可以这样反腐、抵制腐败。如果一个人喜欢低调赶赴,那么我们同样的要创造机会,让他们也有渠道可以这样反腐、抵制腐败。反之,一个人喜欢低调反腐,却没有这样的机会和渠道参与反腐、抵制腐败,那么无疑的会削弱他们的积极性,从而对反腐带来不利影响。

只要对反腐有利的,我们就要去做。这也是评价反腐的一个重要标准。目前,湖南省岳阳市设立廉政账户,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449.64万元,其中上交“5910廉政账户”226.11万元,可以看出廉政账户在反腐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反对呢?

廉政账户开通一条腐败官员自我挽救的通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被动受贿”问题“廉政账户”,也可以说是法律精神是相符的。1993年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和1995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中均明文规定“……应在收受礼品的一个月内如实登记、上缴”。刑法规定,“自首和主动退赃从宽处理”。这些都为廉政账户设立提供了依据。

当然也有担忧,有人会利用廉政账户为自己的腐败逃脱惩罚寻找借口。如有些人在被查办的时候,与曾经向廉政账户内存过款的人串通,采用借存单或者干脆故意把别人上缴的款项说成是自己上缴等一系列手段,以此来达到干扰调查视线的目的。其实这可以通过实名来解决。如岳阳市这次就要求个人在办理廉政账户交款时,需要用实名或者“本人姓氏+身份证号6位尾数”的方式存入;单位在办理廉政账户交款时,用单位或者上交者的名义存入。

设立廉政账户,是一种内部的监督和处理,它与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呈互补态势。从微观上来说,廉政账户的设立,也是一种体谅人性弱点的做法是反腐渠道的一种扩大,我们应该支持这样的反腐。同时我们也希望这样的廉政账户制度能不断完善,在反腐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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