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蛋糕”同时要分好“蛋糕” (2)

做大“蛋糕”同时要分好“蛋糕” (2)

第二,公平正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分好“蛋糕”对于进一步做大“蛋糕”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仅表现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还体现为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正是由于这一根本属性,要求我们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也要分好“蛋糕”。有一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的本性是逐利而不讲价值、目的的,优胜劣汰是必然的运行规律。因此,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是不相容的。然而,持这种观点的人忽略了一个事实,即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只是手段和前提,实现共同富裕、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才是目的和方向。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我们在追求公平正义时,并不妨碍我们能动地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这种能动尊重既体现了唯物主义精神(尊重规律),又体现了辩证法精神(能动性)。换言之,市场经济的规律性与社会主义追求共同富裕的目的性并非互不相容,而是辩证统一的。

另一种观点是“自动论”,这种观点普遍否认政府干预的意义,认为市场经济能够自动调节资源配置,在“蛋糕”做大的同时自然就会分好“蛋糕”。这种观点与美国库兹涅茨的“倒U假说”理论相似。后者认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差距呈倒U型规律,即先扩大,然后自然呈现逐渐缩小的趋势。“自动论”与“倒U假说”理论的最大危机来自现实。目前来看,我国经济增长不可谓不快,“蛋糕”也不可谓不大,但收入差距并没有自动缩小。这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共同富裕很难自发实现。把“蛋糕”分好,强调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变的追求,也是一项需要积极主动去完成的使命。

第三,既要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又要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辩证统一。

关于到底是做大“蛋糕”优先、还是分好“蛋糕”优先的问题,我们必须结合经济发展的阶段和进程作具体分析。经济发展在不同的阶段体现了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在经济发展初期,由于经济总量较小,可供分配的东西也相对较少,此时强调效率优先,强调先把“蛋糕”做大,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当公平正义问题突出、“蛋糕”又已经做得足够大的时候,就要注重公平正义,强调分好“蛋糕”的必要性。因此,科学理解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辩证统一关系,首先要转变思维方式,即从一种追求终极的形而上学思维转变为辩证思维。其次要注重二者的相互作用。关于生产和分配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对生产具有反作用,这说明要辩证地理解“做大”与“分好”的关系。当前,中央从经济发展特点出发,强调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分配公平,不但有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目标的考虑,也有通过调节分配来促进生产的意义和作用。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分配对生产的反作用不仅仅是从属性的,而是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比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诞生就对当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换言之,不仅要强调生产对分配具有归根结底的决定作用,还要从相互决定关系出发,强调生产和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互为因果并相互转化。因此,关于到底谁优先的问题,没有一个抽象的、既定不变的答案,而是要结合实际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总之,实现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辩证统一,既要始终不忘做大“蛋糕”这一根本,也要充分认识分好“蛋糕”的作用和意义,善于把握经济发展的节奏与进程,不失时机地调整分配“蛋糕”的方式,不断消除社会发展中的不公平和非正义问题,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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