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地
主要包括林地、草地和湿地。
生态地是全社会共有的,谁都必须按主体功能区规划予以保护,谁都无权乱占乱用。
大自然营造的适合人居的生态环境,有些是上亿年才形成的,一旦破坏,无法还原。杜甫当年感叹“国破山河在”,我们决不能让“国在山河破”。国破可以重建,山河破了将无法修复。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碧水蓝天好空气是最稀缺的资源。你可以不吃中药,你可以不吃西药,但你必须吃农药(农产品中不含农药的很少);你可以不吃有毒的食物,你可以不喝不毒的水,但你必须呼吸有毒的空气,不可能24小时戴防毒面具。三中全会要求“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短期行为,“只要垒起金山银山,哪管日后洪水滔天”的做法就会有所收敛。
人世间的事,其实就是处理好三态:一是心态,即人与自我的关系;二是世态,即人与人的关系;三是生态,人与自然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变化就是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见人就批变为以人为本;由以穷为荣变为以富为荣;由人定胜天变为和谐相处、天人合一。我们这个社会终于走出疯狂,回归理性。我们虽然结束了人定胜天的时代,但人定胜天的思维留给我们一大堆难以还原的问题,有关资料显示,舟曲泥石流过后,全国普查,还有1.6万个像舟曲那样易发泥石流的灾害点。我们过度超采地下水,整个华北平原成了地球上最大的漏斗。我们土地污染面积已经超过2000万公顷。我们过度使用化肥农药,面源污染已经造成巨大的生态危害。三中全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责任终身追究”这一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顺应时代要求的历史担当,是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恶化、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但损坏生态环境的责任追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面广、时长、人众,需要有一个具体详细的制度安排。
从土地革命的分田到户,到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再到改革开放的家庭承包,每次变革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可以说,农村土地制度变革是社会最敏感的神经,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真正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完善问题,宅基地权益缺乏制度规范问题,征地过宽、补偿偏低问题,土地收益分配偏向城市和非农部门这四大问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不可仓促行事,需要审慎对待。习近平同志2013年11月24-28日在山东考察时指出,不要事情还没有弄明白就盲目推进,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要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拖延,该试点的不要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要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必须按照习近平同志“六个不要”的要求,既要大胆探索,又要小心求证。土地政策收放之间的巨大效应和高度敏感性提醒我们,任何变动都要慎之又慎,处置稍有不当,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总之,“土地流转”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把握好“向哪转”、“流给谁”的问题。“向哪转”,就是必须严把用途管制问题。“流给谁”,就是谁有权经营或使用问题。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都存在“流给谁”的问题,只要解决好了这两个关键问题,其他问题大都不难按市场规律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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