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破题,从走出误区开始(2)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破题,从走出误区开始(2)

误区2: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大幅下降?

以多层次制度安排替代单一层次的退休金,而不是简单地大幅降低待遇。

《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尽管这部分规定还比较笼统,但历史地看,事业单位职工被纳入社保体系,这一改革的步伐近年来在不断加快。“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就已经开始着手设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社保制度顶层设计。”郑秉文告诉记者。

目前,当务之急是要拿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

“2014年至今,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制订改革方案。这项社保制度改革整体方案,内容包括了退休年龄、待遇调整机制等一揽子改革,对象包括了事业单位和机关公务员,改革力度很大。”据郑秉文透露,与之前的改革不同,此次改革不再将事业单位分三六九等,是全部参加改革;将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与建立企业职业年金制度改革通盘进行顶层设计,即以多层次制度安排替代单一层次的退休金,养老金水平不会大幅下降;让机关单位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一体联动,而不再分割推进。

“把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这两个群体的改革放在一起,同步改革,这是和2008年五省市改革试点时最大的不同点。”郑秉文说,“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改革目标与方向都是明确的,不必再经过漫长试点,应在全国同步推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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