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破题,从走出误区开始(3)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破题,从走出误区开始(3)

误区3:改革只差一个顶层设计?

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已提上日程,从近期看,需要脚踏实地推进改革,尤其要推进配套改革,加强后续落实。

事实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就已进行过第一轮改革。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是第二轮改革。郑秉文说,20世纪90年代实施的第一轮改革是一个“半拉子改革”,因为在那轮改革中,全国只有三分之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了改革,重要的是,只是进行了前端缴费的改革,而后端的养老金计发公式的改革则没有进行,领取的还是原来的养老金。第二轮改革是一个“未遂改革”,五省市的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改革试点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至今六年未动一步。郑秉文认为,此次是第三轮改革。此轮改革与以往相比是大不一样的。“此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在统一的制度安排下承担同样的缴费义务、享受平等的养老保险权益。”社会保障制度一定要以创造起点公平、维护过程公平和缩小结果不公平为出发点与落脚点。

我国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制度上的普惠,但公平问题凸显,亟待通过制度安排化解。实际上,未来养老并轨并不代表所有人待遇要平均,而是要统一置于公平透明的体系中,进行统筹安排。从长远来看,要消除企业退休人员与公务员养老金过大的差距,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势在必行。

(记者 邱玥)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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