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章:中国“债务危机论”其实是一个伪命题

李旭章:中国“债务危机论”其实是一个伪命题

去年年底,国家审计署公布了我国五级政府债务审计结果之后,各种研究机构就开始替我们算账,比较有影响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包括或有债务在内的地方债是17.9万亿元,相当于GDP的33%;如果把或有债务按以前经验实际需要负担的部分折算,地方债为12万亿元;加上中央政府的债务,如果或有债务按面值计入,中国政府债务占GDP的比例是56%;如果按折算的部分算是41%。一时间,我国地方债成为国家层面的“负担”和国际社会的“担忧”。

中国“债务危机论”其实是一个伪命题

我国地方债务像任何债务一样有风险,但这个风险无疑是被夸大了。如果按照比较宽的口径算,我国政府性债务超过了50%,无疑是一个新高水平;但因此就判断我国会陷入债务危机则是缺乏根据的。

至于债务水平,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欧盟占GDP的60%原则似乎得到了各国的认可和肯定,尽管真正严格遵守这一规则的国家即使在欧盟内部并不多。按照这一原则,我国目前政府性债务在安全区间是没有问题的。2010年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大多超过了100%;2013年发达国家平均是107.1%,其中:英国90.1%、美国104.5%、日本243%。况且,与西方大部分国家的地方债用于消费不同,我国地方债务超过60%用于基础设施,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优质资产,有的城市债务形成的资产评估值已经超过了累积债务总额。“相对于一些国家借债用于‘消费’,用于发工资和其他开支而没有留下任何实物,中国地方政府借债用于投资。超过37%的直接债务用于城建,17%用于土地‘整理和保护’,7%用于安居房建设。并不是所有的资产都能产生客观的收入,但它还是值点儿什么”。

理解地方债和地方融资平台要“一分为二”

我国地方债有的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应否定其积极的一面。地方债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有的地方融资平台不规范,但不应片面否定地方融资平台。地方融资平台实质上是一种公私合作平台(PPP),在西方被广泛用于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20世纪70—80年代,西方各国由于宏观经济混乱而导致债务增加,政府为了鼓励私人部门投资基础设施引入PPP。从1990年到2009年,欧盟近1400个项目是通过PPP实现的,价值2600亿欧元。

我国的地方融资平台,是以政府出资和公共资源为依托,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承担特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融资与建设任务的“特定目的公司”。地方融资平台是在特定背景下逼出来的“公私合作平台”;与之前的政府直接办公司相比无疑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为地方政府在原有体制下有所作为提供了一种尝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和今后一个时期,地方财政资金能够用于基础设施的部分不会有太大的增加。借鉴和鼓励更多的公私合作平台项目,使民间资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在市场原则下互利合作,不仅可以解决建设资金问题,还可以改善国家治理体系,增强社会凝聚力。

现在的地方融资平台的确存在良莠不齐问题。好的健康的融资平台,要鼓励;差的脆弱的平台,要严加管理,防范风险。融资平台的风险更多地不在其自身,而是反映为金融风险。需要做的是,在资产负债评估的基础上,给合格的地方融资平台发“准生证”,并加以规范,扬长避短。在我国目前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城市化进程不可阻挡的今天,一味否定地方融资平台和地方债是非理性的,甚至是危险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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