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车轮碾过厚重的历史。刚刚过去的2014年6月,注定会因“打虎”成果显著,在我国反腐败斗争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在这个月里,苏荣、杜善学、令政策、万庆良等4名高官“大老虎”,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同时,中央还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五只货真价实的“大老虎”如此密集地在一个月内“落马”,史无前例,既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也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这是党中央强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必然结果,同时也与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三转”密不可分。显然,“老虎”们不是自动投案,而是被精准击中。在这一过程中,包括转方式在内的“三转”功不可没,否则难以想象有如此引人注目的反腐成绩单。
五只“大老虎”密集倒下,也充分反映出反腐在加速、在升级、在进入新的阶段。这一客观态势,对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特别是转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5月26日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时就“三转”各自的地位指出,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关键”一词,反映出转方式在“三转”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转方式居于中间,承上启下、承前启后,是“三转”的中枢。当前,转方式要立足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适应时代变化新要求,着力在更“快”、更“全”两个方面下功夫,促进转职能、转作风,让党纪国法更有震慑力。
磨刀不误砍柴工,转方式不容忽视
“三转”既有机联系、相辅相成,又各有侧重、彼此区分:转职能侧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内容,集中体现在内设机构改革上;转方式侧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过程,集中体现在运行机制改革上;转作风侧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形象,集中体现在自身队伍建设上。
职能问题属于内容问题、实体问题,方式问题则属形式问题、程序问题。在重内容轻形式、重实体轻程序的文化氛围中,转方式容易受到忽视,甚至被认为是细枝末节、无关紧要的问题。其实不然。
一方面,诚如王岐山同志所言,转职能需要转方式配合。职能不会自动实现,而需要以机构为载体、以方式为途径,方式在职能实现从势能到动能的转化过程中至关重要。没有合适的方式,职能的实现就是空中楼阁,中看不中用。
另一方面,转作风需要转方式带动。作风是形象,看得见、感受得到,切忌空谈。转作风既要严格要求,对害群之马说不,又要通过转变方式方法来促进。一个常见的说法是“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它反映出作风问题与方式问题常常相伴而行。可以说,转方式是转作风的重要源头,直接关系到转作风的深度与成效。
再一方面,彰显党纪国法权威需要转方式发力。从党员数量上看,我们党是超大型政党,为此特别需要严明纪律。“磨刀不误砍柴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转方式,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让党纪国法更有震慑力,从而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