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批。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展了2个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核准工作;强化对19家新、改、扩建矿山的开工建设和投产安全准入管理;依法受理8家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延期、变更事项。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打非治违”工作
1、开展了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地下矿山建立通风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具体负责矿井通风工作,形成以技术负责人为支撑的通风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备足配齐自救器、便携式检测仪、风表等设备,严格按规定使用,排查通风系统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2、推进露天矿山资源整合和爆破安全整改工作。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资源整合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区等被列为整合对象的露天矿山企业进行整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合矿区加大工作力度,企业相关证照到期后,一律实施停产整顿。三友矿区和姚街众达矿区的5家矿山已完成整合任务,关闭3家。
开展了露天非煤矿山安全距离调查摸底,督促爆破安全距离300米范围内存在民房、重要工业设施的企业,采取搬迁、缩小开采范围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在2013年12月31日前满足规程规范要求。对逾期仍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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