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连降七级”背后的反腐决心(3)

【案例】“连降七级”背后的反腐决心(3)

官员“连降七级” 促政治生态正常化

对官员实行贬谪、夺俸的处罚,在古代虽不鲜见,但在今天,特别是张田欣“连降四级”、赵智勇更是“连降七级”,仍不免使人耳目一新甚至为之震撼。当然,对此产生误解也难免。比如,有人援引党纪有关条例之“宽严相济”规定,说对赵、张二人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中的“宽”。但事实上,对官员的违纪处分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开除党籍,而赵、张二人已被开除党籍,所以所谓“宽”恐怕立不住脚。

两名副省级官员之所以被降级而没像其他落马官员那样移送司法机关,应该是与有关部门的调查目前只掌握到其违纪证据有关。当然,被开除党籍、被行政降级了,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可以“脱罪化”,但显然,他们这辈子是不太可能再身居副省级的高位了。

“连降七级”之所以给公众带来强烈震撼,自然是因为官员特别是副省级这样的高官适用降级处分并不多见,更何况是以连降多级这样猛烈的方式。现实中,官员被降级的事肯定有,只是公开宣布降级适用高级别官员的案例,几十年间屈指可数。这当然不是因为官员的不当行为不能适用降级,而可能是降级作为一种处分似乎没有被激活。

由于对官员适用降级处分少,于是便易于造成一种误会和一个现实。所谓一种误会是,似乎犯事的官员都该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而一旦适用降级处分,反容易引起是否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狐疑。所谓一种现实是,官员似乎能升不能降或易升难降,只有锒铛入狱才能“硬着陆”。官员有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照有关制度规定去处置,这才符合法治精神。官员有升有降、能升能降,这才是正常的政治生态。

对于从高空跌落的官员来说,他们所感受到的震撼或许不亚于公众。从前办公用房大,住房面积大,工作配有专职秘书、专车、出差坐头等舱,看病不用排队挂号,住院又有高干病房,到如今仿佛是南柯一梦,一切都不可复得了。从前前呼后拥,威风凛凛,如今恐怕也要开始体味百姓每天都在体味的世间冷暖了。但官员总不大可能在一夜之间从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如果官员考核不走过场,“带病提拔”行不通,降级处分被激活并被正确适用,则一次被连降几级的现象一定不会多见,也一定不会反复出现。

【启示与思考】

近来,在反贪腐一端,有两个词语比较惹眼,一个是“通奸”,一个是“降级”。

前者虽则无法入罪,但是颇有违于党纪,更有悖于为人之底线。后者同样算不上犯法,但是降职使用行使的是政纪,同样有章可循。

“法制社会”当然是秉公执法,用法律精神与条文治理国家。但是“治理”的“治”同样需要辅以党纪政纪,这也是赵智勇和张田欣这两名省部级高官,均因“严重违纪”被降级,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赵智勇被降了七级成科员,“降幅”之大实属罕见。初步统计,十八大以来,被降级的副省级高官已有三人,除了赵智勇和张田欣,还有原黑龙江副省级领导付晓光,他“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被降为局级。

十八大以来,几乎每月都有高官事发落马,数量之多、频次之密,均创历史纪录。此次,中央又对赵智勇和张田欣进行快查严惩,传递出十分明确而又强烈的信号。一者,显示了中央严惩腐败的勇气和决心。赵智勇和张田欣两人均被严重降级,不难看出,中央对违纪官员,不论级别多高、职务多显,均一视同仁、重拳出击,昭示了中央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豪迈勇气,彰显了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坚定决心。二者,能堵住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毋庸讳言,近些年来不少地方出现了一个很不好的现象,就是某些官员违纪被曝光后,有关部门迅速将其免职,可过不了多久(有的仅为几个月),被免职官员又悄悄复出,官复原职,依然风光无限。而此次中央对违纪官员降了很多级,可堵住“官复原职”的用人漏洞。三者,可有效震慑官场。如今,不少官员存有侥幸心理,觉得只要自己不违法,搞些“小动作”,比如收点红包礼金,利用职权打个招呼谋点私利、公车私用等等,这些不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即便被查处也往往象征性地批评教育一下。而中央对于赵智勇和张田欣的处理结果,则为此类官员树立了“样板”——违纪也会带来严重处罚。可以讲,官员被严重降级对官场更有震慑效果。

中央对于赵智勇和张田欣的处理结果,呈现出中央对违纪高官的处理新思维,这和动用法律严惩“大老虎”交相呼应、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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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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