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事故发生矿井系未允许生产
据黑龙江省鹤岗市政府提供的相关核查材料,7月5日发生在鹤岗市兴安区的煤矿事故,事故发生矿井并非兴成煤矿井,而是此前被关闭、正在被兴成煤矿整合且未允许生产的原益兴煤矿井。
经认定,发生事故的煤矿是隶属于兴安区于2009年12月被关闭的原益兴煤矿,在“十一五”三年关井期间,兴成煤矿通过购买的方式关闭整合益兴煤矿。
鹤岗市政府提供的材料显示:“整合方案已得到省有关部门联合批复,现正在办理预划界手续。”有关政府煤监人员表示,此矿井目前尚未允许生产。
经公安部门询问,7月5日,有20名工人在井下作业。18时30分,在副井下部4段处回撤铁棚子时发生冒顶事故。事故发生后,值班矿长组织煤矿当班工人对被困矿工实施营救。至7日上午9点,将全部受困人员救出,其中当场死亡4人,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重伤1人。伤亡人员已赔偿,遇难矿工遗体已火化。
目前煤矿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黑龙江鹤岗矿难:拒晒矿难信息为哪般?
黑龙江鹤岗市一煤矿7月5日发生的矿难,经群众举报和媒体挖掘终被确认。但在瞒报被认定30多个小时后,鹤岗市有关部门仍未公布涉事矿井的具体位置、矿主姓名、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等信息,连遇难矿工的名单都一直秘而不宣。当地政府部门既不向媒体发布信息,也没有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或介绍情况。
这起严重安全生产事故,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竟被瞒报了半个月,已足够令人惊诧。要成功瞒报这起事故,需要瞒住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还要安抚住8名死伤者的亲属,需要很高的“协调能力”和“瞒骗手法”,才能让7条生命的逝去悄无声息。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仅是矿主利欲熏心、胆大包天吗?从当地政府和个别官员的反应看,恐怕并没有这么简单。这起被瞒报的矿难,之所以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是因为当地一位副市长为维护“肖像权”的冲冠一怒。作为主管安全生产的地方领导,不去认真核查事故情况,为安全漏洞和事故瞒报而拍案,为何反倒对记者正常的采访如此敏感?再联系到当地相关部门信息发布的迟缓、对媒体采访的拖延,这与事故最初被瞒报是否有什么关联?
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我们已经有比较完备的法规和管理制度,这都是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理应得到严格遵守。鹤岗是传统产煤城市,煤矿管理应该十分成熟,监管力量也相对比较充足。发生严重的安全生产和瞒报事故,监管部门是“一无所知”还是“知情不报”?无论哪种情况,当地政府尤其是监管部门都难辞其咎。
对于事故发生后的上报程序,我国也有严格规定。而一些地方“先瞒下再说”的想法,甚至比事故本身更可怕。在这种视生命如草芥的思维主导下,有制度不落实,有规定不遵守,可能也正是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更令人后怕的是,要不是群众锲而不舍地举报和记者顶着压力紧追不放,瞒报差一点就得逞了。
矿难瞒报,从根本上说是信息控制和管理不透明的问题。在瞒报被确认后,当地有关部门公开信息迟缓,拒不回应公众关切,仍是“瞒报思维”在作怪。如此遮遮掩掩,人们不禁会问,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督守护者,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到底站在哪一边?如此曲意维护,这家煤矿和矿主究竟是什么背景?这种瞒和骗的思维,不仅是造成矿难的重要原因,更是吸噬政府公信力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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