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

习近平: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

司法公正

强调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013年最后一天,习近平首次以国家主席身份向全世界发表新年贺词,他说,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是推动改革的目的之一。

张恒山认为,阻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因素,除了传统法律文化存在缺陷和司法队伍素质不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合理的制度,导致司法机关不能独立行使职权。

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提出,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张恒山告诉新京报记者:“以往领导人都不太提‘司法独立’,好像一说‘独立’,就是和党闹独立。实际上,司法的独立地位是为了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就是依据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依法就是体现党的领导。”

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备受期待的“全面改革”方案出炉。

习近平对全面改革方案作说明时说:“这些年来,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

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司法体制管理新举措,其中包括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等司法管辖制度。

张恒山认为,这次司法体制改革“动真格”。

今年6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习近平说,试点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工作,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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