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史的意义
中国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基本事实,是社会保障思想与实践活动源远流长。中国社会保障史研究的基本任务,即是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中国社会保障的源头与演进路径,揭示中国社会保障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进程的内在关联,并总结中国社会保障的历史规律与本土特征,为中国社会保障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同时弥补国际社会保障学说的缺失。
中国社会保障史研究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以史为基,可以把握社会保障发展的客观规律。从中国古代的救灾济困措施到现代的福利国家或福利社会,所揭示的是人生来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活风险,而社会保障作为面对个人难以承受的生活风险的一种集体应对机制,事实上是一种久远的制度安排,客观上要受到一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社会变迁、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只要时代在发展,影响社会保障的因素也会发生变化,社会保障亦需要不断调整与变迁;同时,各种正式制度安排与非正式制度安排又存在着显著的路径依赖,会在演进中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这种变与不变所呈现出来的,正是社会保障固有的发展特征。如果没有一定的时间长度,就不可能厘清社会保障制度的真正起源与发展脉络,只有将注意力从关注现实延伸到兼顾历史,才能发现制度背后的传统文化及相关因素的影响。例如,中国是多灾之国,灾害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已经存在三千年,尽管救灾方式、责任分担及补偿体系结构已经注入了现代色彩,但现金援助、实物援助及以工代赈却是历朝历代奉行的三大救灾方略;公职人员的福利待遇优厚,一直与中国的等级差序社会结构和“官本位”传统相关联;家庭内部的相互保障还在为建设当代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富有弹性的巨大空间。这些事实验证的恰恰是历史中国对当代中国的深刻影响。再如,养老体现的是代际负担的自然传承关系,下一代人为上一代人养老和上一代人哺育下一代人是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的历史公理。虽然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养老方式会发生变化,但这种变化却不可能割断代际负担的自然传承。正因为如此,养老方式的优劣要经过历史的检验才会有正确的结论,其中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劣至少需要经历两三代人才能得到检验。在国际上,德国于1889年创建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仍然正常运行,显然比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的智利养老金私有化的个人账户制更具参考价值;而机构养老盛行的西方国家近十多年来开始对养老服务采取去机构化的取向,则表明中国悠久的家庭保障与邻里互助传统迄今仍具有借鉴意义。[21]可见,只有以史为基,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社会保障,才可以梳理社会保障思想和实践的发展历程,才能准确理解社会保障的内在属性和固有特征,进而才能真正把握社会保障发展的客观规律。
第二,以史为鉴,可以为当代社会保障的健康、持续发展注入理性。古为今用,是历史研究的重要目的,因为前人的经历与智慧总能够给后人以启迪。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公认的最佳社会保障模式,有的只是适合国情及所处时代的社会保障政策,这说明社会保障需要植根于国情与时代,且应当保持理性,而理性的制度安排只能在对历史的深刻把握并认真吸取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如果缺乏对社会保障思想和实践的历史借鉴,就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无法设计出符合社会保障发展规律和社会传统文化的合理制度。联系到当前,一些社会保障政策往往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出发点与归宿,很少从历史视角来考虑长远的发展,结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虽然暂时解决了一些问题,却留下了后遗症,有的改革措施还因无法取得社会共识而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新源头。例如,家庭保障传统因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实施过程中对“养儿防老”的片面批判,正在受到削弱;在老龄社会到来后,西方盛行的机构养老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而最适合中国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却成了被忽略的角落。这些现象已经使一些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受到影响。邻里互助与单位保障的传统因市场化的冲击而不再具有普遍性,“远亲不如近邻”在一些地方被“相对形同陌路”的邻里现象所取代;劳动关系在一些单位蜕变成了简单的劳动力商品买卖关系即“劳动—工资”关系,劳动者因此缺乏应有的归属感。值得肯定的自力更生与生产自救传统则在政府负责的举国救灾体制不断强化下走向式微,具有积极意义的以工代赈传统正被送进历史,等等。所有这些,均使现行制度安排不同程度地面临陷入发展困境的危险。类似现象的出现,源自对本国历史经验与教训的轻视。[22]因此,开展中国社会保障史研究,有助于看清各项社会保障措施的来龙去脉及其利弊,以及发挥其正常作用所需要的条件,进而增强建设当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认识,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以史为据,可以弥补国际社会保障学说之缺失。中华文明史数千年来从未中断,堪称世界上能够完整地反映社会保障思想与实践历史进程的最具代表性的国家,这对于考察社会保障的历史进程显然具有其他任何国家都无可比拟的优势。同时,中国与西方具有不同的文明史,从社会保障思想的源头就可以看出差异,并深刻地影响着社会保障实践,形成了不同的发展路径,这更增加了中国社会保障的历史价值。例如,中国思想家孔子和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是两位世界思想巨人,对后世的影响都很深远。孔子提出大同社会的主张,柏拉图描绘了理想国的蓝图,他们表达的都是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反映出社会保障作为理想社会的重要构成要素,在东方与西方其实具有相通的思想渊源。[23]不过,这种思想渊源又因孔子与柏拉图在世界观与方法论上的差异及各自独特的精神追求而存在差异,孔子讲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等级差序,而柏拉图强调职业身份有别但主张男女平等;孔子讲求中庸之道,强调善与恶的统一,而柏拉图讲求思辨,强调精神与物质世界的统一。另外,作为西方文明重要源头的耶稣,讲的是博爱,追求的是在人格平等基础上的个性解放与个人自由,以家庭为轻,并且总是将大爱与大恨交织在一起,这与孔子讲“仁”与“礼”、强调修身持家、推崇尚中贵和亦有着巨大差异。可见,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在源头就出现了。不仅如此,中国与西方的社会形态演进也不完全相同。杨宽指出:“中国从古以来历史发展有其独特的规律,根本不同于欧洲的历史,既没有经历像古代希腊、罗马那样的典型奴隶制,更没有经历过像欧洲中世纪那样的领主封建制,而是从井田制的生产方式发展为小农经济以及地主经济的生产方式。”[24](P4)这些文化与社会形态演进的差异性,无疑会对社会保障的起源及历史发展进程产生重大影响。中国很早就由国家承担社会保障责任,西方很长时间却只有宗教慈善的历史,这是对东、西方文化差异与社会形态差异的最好注解。伴随当代世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国之间相互交融的广度与深度将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以市场经济为主要手段的经济形态也正在日益趋同,但历史告诉我们,中国与西方国家的文化、社会、政治形态仍将存在差异,从而决定了各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发展道路仍将继续。正如亚伯拉罕森指出的那样:“斯堪的纳维亚福利体制对于其他地区而言是值得借鉴的,但不能复制,因为它是建立在涉及政治文化和民族同质性等众多前提假设上的。”[25]以历史事实为依据,可以发现,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之漫长,福利思想之多元,实践内容之丰富,制度模式之独特,实为世所罕有。如果对此予以忽略,就像世界文明史上只见耶稣、柏拉图而不见孔子一样,是具有根本性的缺陷的。因此,开展中国社会保障史研究,通过梳理翔实的史料来厘清中国社会保障发展的历史脉络,可以将人类社会保障思想和实践的起源与发展向前推进一大步,这将有助于扭转当代世界忽略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史及其历史贡献的倾向,为全面把握采取社会保障措施来应对人生风险的历史进程与历史规律提供科学的依据。
综上,中国社会保障发展的悠久历史在世界上无可替代,既沉淀了中华文明的精华,也必然含有一些过时的糟粕,这正是它的独特研究价值之所在。因此,对中国社会保障史的研究,兼具基础研究、本土理论与世界意义,它不仅可以为当代中国的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同时也肩负着为世界认知中国社会保障历史并弥补国际社会保障学说缺失提供科学依据的使命。不过,强调中国与西方国家文明史、传统福利文化与社会保障发展的差异,并不意味着否定这一制度发展的一面,即无论哪个民族、哪个国家、哪种社会形态,个人或家庭都可能遇到陷入生活危机的困境,都需要对危及或影响个体生存状态与生活质量的风险采取集体应对措施,社会保障就是以其独特的功能而成为各国不可替代的选择,其共性是建立在互助意识、利他主义和责任共担的基础之上,并必然经历从选择性制度到普惠性制度的转变,这应当是社会保障发展的普遍规律。如果能够在注重中国特色的同时也尊重普遍规律,在尊重普遍规律的同时不忘历史的经验教训,一定会有助于理性地构建当代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使其获得健康、持续的发展。
注释:
①对中国社会保障史,以前主要限于历史学者的研究,但历史学者所使用的概念通常与当今流行的社会保障话语不相吻合。例如,有将历史上的社会保障统称为慈善事业的,也有以中国社会福利史定义历史上的社会保障的,等等。为避免中国社会保障史研究中概念使用的混乱,笔者特邀丁建定、王文涛、王卫平、张文、林闽钢、杨立雄、周秋光、夏明光等多位社会保障学者与历史学者就现代社会保障与历史上的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问题进行过四次专题研讨,形成了一些原则性意见与初步共识,以便让中国历史上的社会保障能够与当今流行的概念相通,本文所揭示的研究范式——基本概念的界定,即是专题研讨形成的基本共识。
②周厉王是西周第十位国王,在位期间在一般历史书籍中载为公元前858—公元前828年。夏商周断代工程确定为公元前877公元前841年,本处采用此说并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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