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工作方案5篇(3)

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工作方案5篇(3)

(二)晒权透明。局行政权力目录、专项资金分配与管理以及民生领域重点事项要及时在网上政务大厅、教育门户网站、“阳光工程”专题网站等平台公开。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师生关注的重点事项,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告家长书、校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进行深度公开。全县各校(单位)预决算及会议费、“三公”经费按规定的要求、主体、时间、形式和内容公开。通过晒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用权规范。局相关科室要牵头完善好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要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流程。要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县各校(单位)对其他重点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对涉及民生的重点事项,在决策前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保障群众的表达权和参与权。

(四)督权到位。局纪检监察室要按照中央纪委“三转”的要求,调整工作布局和工作方式,强化对决策执行的监督,对一些重大的权力行为制定监督措施,跟踪检查,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运行。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重要事项公开的实施细则,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深化教育“阳光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深化教育“阳光工程”建设是省委、市委、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深化教育“阳光工程”建设是作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全县教育系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财基科、基教科、职成教科、招生办、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全县各校(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深化教育“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把深化“阳光工程”建设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盘考虑、统筹谋划,认真加以推动落实。

(二)创新举措,狠抓落实

局机关各科室、全县各校(单位)要切实履行相应职责,认真细化本方案中所明确的工作任务,紧密联系实际,把建设长远目标与落实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不断推进“阳光工程”的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网上监督平台,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科技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

局监察室组织要加强对本系统“阳光工程”建设深化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对清权、晒权、用权情况,开展网上检查和现场督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凡是要求公开的事项必须全面公开,对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的清权、晒权、用权和督权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责任,切实发挥执纪监督工作的作用。要把深化教育“阳光工程”建设责任制考核列入对各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专门机关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力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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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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