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考生家长“下跪求学”之思(2)

【案例】考生家长“下跪求学”之思(2)

学校违规招生 监管岂可无责一身轻

一边是家长跪晕在烈日下,另一边是闭门谢客的当地部门蛰伏在空调间。这一幕,确实令人百感交集。

当事学校自然罪当其罚,因为在所发放的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合格证上加盖“计划名额之内”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教育部办公厅的有关规定,但促使沈阳音乐学院这么操作的,却是长期的潜规则。

违规招生,百人失学。对于当事家庭来说,不啻于一场噩梦。当然,教育主管部门坚持原则,不肯放任调剂等潜规则继续横行,自然有公平正义的道理,但不得不说的是——早干什么去了?这些失学考生的命运,就可以伴随着真相与问责而一笔勾销了?

谁的责任,谁就应该想办法收拾烂摊子。很显然,种种迹象表明,“沈音事件”里,监管并非无责一身轻。如果没有纪检监察部门的介入,恐怕监管部门不能自证清白。

招生违规不该后知后觉

面对意外落榜,教育管理部门及招录高校应该为此反思、为此负责,招生工作的禁令不能束之高阁,而是应该从纸上走进管理者、高校、学生家长的心中。管理者要切实做好招录前的宣传预防工作,特别是要在《招生指南》中标明各种禁令,让考生心中有数,避免误入歧途,还要切实履行好招录过程中的监督职责,严查各种招生腐败及违规招生。考生家长面对志愿填报不能轻信录取承诺,应该清楚招生的正规渠道及合法程序,不能存有合法大门之外还有歪门邪道的心理。

家长下跪求录取,折射招考制度之弊

说实话,和许多人一样,我对这种丑陋的、带有奴性的“下跪维权”也很反感,但亲历者的痛苦与无奈围观者永远不懂,扪心自问,假如我是这些家长中的一位,为了孩子上学,我的确找不到比“下跪”更好的方法了。

假如我的孩子拿到了盖有“计划名额之内”印章的《专业考试资格证》,我也会欣喜异常,因为这意味着沈阳音乐学院的承诺:只要孩子文化课过线,就一定能够录取。假如沉浸于幸福中的我忽然被告知计划有变承诺作废,我也会变得惊恐愤怒:凭什么让我的孩子“拿一本的成绩去上大专”?孩子十几年的奋斗,父母十几年的梦想,难道就因为“违规招生”四个字灰飞烟灭吗?

不甘心的我也一定会去讨个说法。只是,这个说法该怎么讨呢?走法律途径?开玩笑,本就是一个潜规则,我起诉谁去?就算打赢了旷日持久的官司,孩子就能如愿以偿吗?孩子考出了不错的成绩,就应该上一个不错的大学,我只是要求给孩子一个公正而已。就国情来看,要实现这个卑微的愿望,很明显还是诉诸媒体更靠谱一些。可是媒体很忙,自己这点事儿还达不到“人咬狗”的新闻标准,那就只能折腾点动静,制造点噱头。人家为了维权能跑到报社门口喝农药,为了孩子上学,为人父母者在酷暑中跪一会儿,这点牺牲又算什么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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