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考生家长“下跪求学”之思(4)

【案例】考生家长“下跪求学”之思(4)

需要注意的是,高校做出承诺却无法兑现承诺,这将严重伤害学校的公信力。这要求高校必须规范招生,不能违规“抢生源”,但更重要的是,需要推进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给学校招生自主权,这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抢生源”乱象。

本来,一所学校是完全可以自主录取达到本校录取条件的考生的,可在我国当前的集中录取制度中,学校却做不到这一点。如果一名学生可以自主申请高校、高校独立进行录取,学生可拿到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选择大学,大学的录取就是实实在在的,也可真正用本校的教育质量、教育服务吸引考生选择本校。但现在,在我国集中录取制度之下,学校承诺录取违规、用奖学金吸引学生报考也违规,学校能做的就是等着教育部门把学生档案投来再录取,这种录取制度,限制了高校的权利,也限制了高等教育的竞争,不利于大学办学质量的提高,反而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制造各种乱象。我国高校是在录取上做“抢生源”的文章,国外则是给学生录取通知书让学生选择,这是何等的差距?

用非法手段篡改学生志愿也是如此,在当前录取制度中,学生志愿被篡改,被录取进某校,等到自己发现,已经错过了录取时间,如果不愿意去这所学校,可能只有选择复读,这也就给一些志愿篡改者胆量。同样,假如有自由申请、双向选择的录取制度,学校可以逼迫学生就范么?在自由申请、可拿到多张录取通知书的招考制度中,篡改志愿根本不可能发生——考生是在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再做选择。

因此,针对各种违规抢生源的做法,教育主管部门应严肃招生纪律,对违规招生侵犯考生权利的高校、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而要从根本上消除在录取环节的各种招生乱象,必须深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高考改革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新模式。

【启示与思考】

辽宁省教育厅一纸“省内高校的出省计划一律不得调回省内使用”的文件,让本是录取保证的“计划内”名额,成为一纸空文,致使诸多考生录取泡汤。更要命的是,此时二本已录取结束,考生不得不面对“一本的分,专科的命”的残酷现实。家长“下跪求学”,虽然是一场倒逼省教育厅“收回成命”的表演秀,但行为艺术又何尝不是对“冷酷纠偏”的悲情回应!

艺术学习是一个既需要“烧钱”,又消耗大量时间、精力的项目。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可以想象,为获得“计划名额之内”红章的专业考试合格证,20多个家庭付出了多少的艰辛与努力。然而,在即将怒马鲜衣的前一秒,却因为学校的违规无学可上,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对一个家庭而言,承受不起如此大的“突然变故”。

由此观之,家长“下跪求学”,是政策纠偏的板子,打错对象后的“有病呻吟”。一方面,学校出轨却不受问责,一而再的犯错。另一方面,考生无错却承受不该遭受的雷霆一击。因此,教育主管部门,不能只讲政策不讲方法。首先,要在讲政策的同时,也要讲究“温度”,给考生谋一个合理的“下家”,不能让考生为失误买单。其次,对学校的问责,不可或缺。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计划内”等违规操作。

这个格局,一者使得艺术类的相关院校自主招生享有事实上的绝对主导权。独立而垄断的考试权,更易于衍生出庞大的利益链条,这在自主招生众多的腐败案例中早已得到证实;二者使得艺术院校更具“省域”特点,省外报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意味着这是一个特定的供求关系。正是因为如此,教育部门叫停省外招生计划调剂为省内计划,客观上导致了既定的利益链条普遍受损。

真正关上“下跪门”还是要改革招生制度,还考生以尊严。一方面,要加快完善考试与招生相分离的考试制度;另一方面,要扩大学生在高考的选择权,实现高考的多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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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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