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考生家长“下跪求学”之思(3)

【案例】考生家长“下跪求学”之思(3)

丧失人格尊严也好,带有封建色彩也罢,嘲讽也好,悲情也罢,从舆论关注度来看,“下跪”毕竟很成功。只是面对这个轰动的新闻事件,我们不应太过于关注“下跪”这个形式,而应更多地思考事件所反映的问题。

这件事其实充分暴露了带有计划经济烙印的招考体制的弊端。无论是高校向考生提前发出录取承诺,还是高校将未完成的省外招生计划调整到省内使用,这些潜规则均反映出高校在招生中自主权极度缺失与优化资源配置、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之间的矛盾。如果说学生是高校“违规招生”的受害者,那么高校又何尝不是当前招考体制的受害者。站在教育部门的立场,维护现有招考制度的权威性,封堵违规漏洞,自然无可厚非,但我们迫切希望教育部门一方面在对潜规则说不的同时,也能思考潜规则之所以盛行的体制原因,另一面在出台雷厉风行的“严打”政策之前,能够再人性化一点,不要让考生成为牺牲品。

高校录取念歪经是自毁公信力

沈阳音乐学院的违规招生摧毁了考生的大学梦,还有学生的大学梦则被篡改志愿破坏。今年高考录取期间,曝出多起考生志愿被篡改丑闻——据媒体报道,山西一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没有填报某所学校,却被这所学校录取,他怀疑自己的志愿被篡改,而当地教育部门也确认他的志愿曾被修改。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违规招生还是以违法手段篡改学生志愿,都暴露出一个共同问题:抢生源乱象。

沈阳音乐学院的违规招生,其手法就是对考生做出录取承诺,以吸引考生报考本校。可是按照我国的高考录取制度,高校在集中录取阶段,对考生做出录取(或预录取)承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高校在集中录取阶段根本没有招生自主权,只能对按当地招生计划投档进本校的学生进行录取。如果当年报考人数增多、学校的录取分数上扬,学校事先承诺录取的学生无法投档进该校,学校也就无法兑现承诺。

但这种方法却一直被不少高校采用,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有的高校为“抢生源”,于是对考生做出“承诺”,让报考的家长、考生吃下“定心丸”,学校还煞有其事地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二是高校也考虑到录取分数变化的风险,但大多认为风险可控,主要的方式就是万一报考学生增多,事先承诺的学生无法被录取,可以从其他省市调拨招生计划或者动用学校的机动名额进行招生。

但高校的预录取还是不断闹出问题,失去“控制”,当承诺的学生太多(比如达到某一分数的学生报考都可录取),而这些学生都报考,会导致当年录取分数大幅上扬,学校难以通过增拨计划把做出承诺的学生全部“吃下去”,学校就违约,而报考的学生则面临无校可去的困境。2001年,安徽就曾发生7名被南京大学预录取考生被放“鸽子”事件。

针对高校的这种做法,教育部曾从2012年起,明确禁止高校在招生时做出预录取承诺,可还是有高校对禁令置之不理,仍旧做出预录取承诺。此后每年,教育部都会对此进行重申,可有的高校置若罔闻。沈阳音乐学院就属于其中的一所学校,这所学校给考生录取承诺,以前是通过调整计划数(将外省计划调整到本省)来实现的,但今年这一招不灵了,因为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学校不能再跨省调拨计划。

如今,辽宁省教育部门的态度很明确,就是要由违规学校自行承担责任,并拒绝调整招生计划以平息纠纷,这从执行规则来说,是完全正确的,也逼迫高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则进行招生,不能出了问题由主管部门来收拾残局。但这种处理却可能是以考生为学校违规买单的方式收场,也就是说,学校有关人员可能不被处理,考生和家长则申诉无门。

以笔者之见,对于学校违规承诺招生,教育主管部门应严肃追究学校校领导的责任,以儆效尤,但与此同时,应该根据报考该校做出录取承诺却未被录取的学生的实际成绩,进行妥善处理——毕竟这些考生正是在校方的承诺之下,再报考这所学校的,错失并不在考生、家长。虽然针对高校的预录取做法,有专家一再提醒家长不得相信高校的承诺,但对于堂堂公办高校,家长总觉得还是值得信任的,因此缺乏防患心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