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级”官员,是否可能逃离“牢狱之灾”?
从反腐历史上看,我国有“官当”一说。
专家解释,所谓“官当”,即在古代社会,级别高的官员一旦触及法律,可以根据其官职大小,折抵一定的刑事责任追究。而周永康的落马,被认为打破了所谓“刑不上常委”的传言。
对于“断崖式降级”,有公众质疑:这种组织程序内部的处罚,是否会成为“官当”的“历史再现”——以行政处分代替刑事责任?
对此,王学辉认为,公务员违纪后所承担的责任,应当与其行为相应,其违纪行为的性质,决定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如果官员犯罪,仅作降级处理,这个是不够的。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关键在于官员行为的性质。”王学辉说。
目前,蒙志鹏因行贿,已被立案调查。多名专家指出,一旦证明其行贿罪名成立,则刑事责任无法避免。在刑事处罚之前,对其进行行政处分,可谓是“更加严格”。
周汉华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如果构成犯罪,就会丧失当公务员的资格,不仅是降级处分的问题。在有重大嫌疑的情况下降级使用,这种行为慎重、稳妥。”
国家行政学院领导人考试测评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旭涛教授认为,在司法调查不明确之前,按照行政责任进行处分,符合实际情况。
“在确定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下,可以给予处分。但移交司法机关则有一个程序。调查取证,提起诉讼,这个过程耗时相对较长。两者在确定证据方面所需的时间不一样,司法程序更慢一些。所以这样做是合理的。”刘旭涛说。
多名专家认为,公众对“断崖式降级”的泛化质疑,是一种“情绪化的反应”。其原因,一部分在于“政府部门信息披露的模糊和不足”。
例如,7月12日,中组部通报,“张田欣因涉嫌违纪,中央已免去其云南省委常委、委员职务”。7月16日,对张田欣的调查结果显示,“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
多名专家认为,如果有关部门公布相关违纪干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谋取私利的数额,将会有助于消除民众疑问。
刘旭涛表示,有关部门对官员违纪行为的公布有必要加大透明度。
“应当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信息主动披露。有关部门应当明确解释,官员到底如何违纪,并且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明确官员违反的是哪部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刘旭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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