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为国际惯例而非“排外” 外资企业需调整心态(2)

摘要:近期以来,我国有关部门对奥迪、克莱斯勒、奔驰、高通、微软、星巴克等多家在汽车、通信、科技多个领域几成一方霸主的跨国企业发起了密集的反垄断调查。8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日立、精工等12家日本企业开出了12.4亿元人民币的反垄断巨额罚单。

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国际上技术创新竞争日趋激烈,美国政府反垄断的目标不再是简单防止市场独占、操纵价格等,而是着眼于如何阻止专利保护以外的技术垄断,以保障美国继续占领科技创新的前沿。同时,以知识为基础的网络寡头垄断开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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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微软公司因被指控通过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其他软件构成了市场垄断而遭到司法部起诉。美国联邦法官在“事实认定书”中写道:微软在全球个人电脑市场上占有了主导、持久、不断增长的份额,损害了竞争者,遏制了创新,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虽然微软最终没有被要求解体,但向竞争对手支付了7.5亿美元的巨额赔偿。

据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的统计,2013年该部门共发起92项反垄断调查,其中65项涉及并购交易,25项涉及市场竞争限制。

欧盟:反垄断制裁全球“最狠”

欧盟正式实施反垄断法律制裁已走过10个年头,其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堪称全球典范,从传统的汽车制造、制药业到新兴的互联网、电信业的知名企业近年来几乎都受过调查和判罚。

欧盟反垄断法通常被称为竞争法,宗旨就是禁止形成市场垄断,鼓励和保护市场竞争,从而使所有企业都能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发挥潜力。欧盟将该法案作为保证地区竞争力的重要政策工具,认为竞争政策有助于促进增长、提升竞争力,保障市场开放及高效。

微软、英特尔、苹果、喜力啤酒、沃尔沃、巴克莱银行……这些全球知名企业都在欧盟反垄断法前栽过跟头,受罚金额也是令人瞠目结舌,节节攀升。

据不完全统计,十余年来全球反垄断天价罚单排在前十的都是由欧盟开出的,其中欧盟委员会就涉嫌操纵利率,向花旗、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等6家银行开出了17.1亿欧元的罚单,创下欧盟对此类反垄断罚款的最高纪录。

为应对欧盟境内互联网、电信行业企业竞争力低下的问题,今后欧盟将加强竞争法案的护航作用。可以预见,相关领域的反垄断措施力度将在未来加大。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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