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问题,关于“不争论”。邓小平曾经说过,“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有人据此提出“只管改革开放,一切不用争论”的观点。这就完全误解和违背了小平的本意。实际上,“不搞争论”指的是在不涉及改革方向和根本原则的具体措施上,不能搞无谓的争论,以争取时间,免得贻误改革时机。决不是主张任何问题都“不搞争论”。相反,在涉及改革方向和原则的重大问题上,小平历来主张要通过争论来明辨是非。比如,面对实际存在的两种改革观,邓小平说,“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
在谈到一些人对“双百”方针的曲解时,邓小平批评道,有些人把“双百”方针理解为鸣放绝对自由,甚至只让错误的东西放,不让马克思主义争。这还叫什么百家争鸣?这就把“双百”方针这个无产阶级的马克思主义方针,歪曲为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方针了。他提出,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来解决思想战线的混乱问题。
第四个问题,关于社会主义本质与公有制。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有过五句话的著名论述,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此,一些人认为,邓小平将公有制排除在社会主义本质之外,说明公有制不是判断社会主义社会性质的标准,因此公有制经济没有必要占主体地位,有人甚至提出应该让民营经济占主体。显然,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五句话都是从社会主义所要实现的目标的角度概括的,虽然五句话中没有公有制,但是,要实现这五句话,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公有制,公有制是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手段。
关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话,邓小平说过很多,比如,“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等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需要发展私有制经济,但是私有制经济的发展有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即不允许冲击、更不允许替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能出现两极分化。不仅如此,邓小平晚年还提出农业改革和发展的“第二个飞跃”,即要发展集体经济的思想。
总之,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理解要完整准确,应融会贯通地把握其精神实质,而不能片面化地去理解,更不能停留在表面的文字上。要加大理论研究和正面宣传力度,着力讲清楚邓小平理论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着力澄清邓小平理论中被曲解的理论观点,在澄清思想认识中凝聚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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