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应理性看待“一支笔废掉四个亿”(2)

【案例】应理性看待“一支笔废掉四个亿”(2)

一支笔废掉4个亿”是最好的保护吗?

此次疫苗“举报门”,虽然人大代表实名举报、“一支笔废掉4个亿”等关键词,看着很扎眼、很吓人,一下子就让人往渎职、贪腐等方向联想,但仔细推敲这却不过是一次精心谋划的炒作。企业高调举报,无非是想“搭乘”反腐的快车,引起公众的关注,进而形成舆论压力,倒逼药监总局屈服,给疫苗开绿灯。

平心而论,企业高调举报药监总局,并非没是无理取闹。我国生物制品实行的是“批签发”管理。每一批制品上市都要强制性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市。显然,药监总局因为企业有疫苗送检不合格的前科,就不予以批签发,于法无据。试问,大批量的疫苗不能出厂,谁能淡定的下去呢?又有哪个企业情愿让4亿元打水漂?在商言商,企业自然有权力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当然,药监局不给狂犬疫苗发“路条”,更是负责任的态度。试想,疫苗送检合格,药监局就予以放行,既符合规定,又不会遭人怨恨,岂不两全其美?即使将来出现问题,药监局也可以用符合规定等“程序正义”档枪,不会引火上身。但如此一来,无疑是放松了监管的闸门,用群众的身体检验疫苗的稳定性。从这个角度看,“一支笔废掉4个亿”其实是在保护群众的利益。

事实上,此次疫苗“举报门”,药监局与药品企业高调打架,是法律缺位的表现。试想,如果法律中若有“罚死你”条款,企业自己没底,会着急让自己的产品闯关么?但遗憾的是,我国在问题疫苗的处罚上,一直心太软。

诚然,“一支笔废掉4个亿”是在保护群众利益,但法治社会不需要这种越位的保护。有关方面,唯有加快立法进程,才是既杜绝如此尴尬的“越位”保护事件,又让群众生活在安全模式中。

对“一支笔废掉4个亿”且慢开枪

一看到这条新闻的标题,大家似乎又看到了不公平的现象;一看到对面站着的是监管部门,大家似乎又看到了射击的靶子。很多网友都在支持企业,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给个说法。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毕竟我们看到的是“4个亿”的损失,看到的是“企业泪水”。可是,我们的眼里不能仅仅看到“一支笔废掉4个亿”的劲爆字眼,更应该关注实际内容。报道说,有人大代表实名举报食药总局的乱作为。不知道这个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不是人民。但是,我只想问一句:在这家企业多次生产违规的、不合格的疫苗产品的时候,你是不是也实名举报了?

“不予签发”的背后,有着很多原因。首先,这家企业曾经多次出现过不合格狂犬疫苗,也被整顿过。其次,在陆续报送的117批次狂犬疫苗中,不是一点问题没有,而是陆续查出几个批次的疫苗有问题。对这一点企业是承认的。他们说“发现是生产环节,一个瓶子倒了被污染的问题,已经整改了。”我们很相信已经整改了。问题是,一个企业曾经出现过疫苗问题,又再次在陆续报送的疫苗中发现问题,而且生产环节“一个瓶子倒了”的污染自己都没有发现。这暴露出的是什么?这暴露出的是生产监管问题多多。

在疫苗报送审批之前,企业应该需要自己先进行检测,试问几个批次有问题的疫苗报送到了食药总局,你们自己是如何把关的?将有问题的产品进行报送,是考验监管部门的“技术水平”还是想浑水摸鱼?最大的可能就是期待是件件检测而是抽查,想蒙混过关。

犯了错误就应该给改正的机会。但是,当错误“事已过三”的时候,企业自己没有责任?企业对食药总局的指责有这么几点:其一,不合格的要拦截,合格的要放行;其二,没有件件检测;其三,没有每个批次都发送不合格通知。这几点都有道理。但是,请记住的是生命不是儿戏,对于一个屡屡犯错的企业,别说是监管部门不敢轻易相信了,老百姓愿意相信吗?如果监管部门真的有什么过分的地方,也是企业的咎由自取。

对于国家食药总局的“不予签发”,实名举报的这位人大代表的建议是,要下放权力,下放到省里的监管部门或者下放给行业协会。不知道这人的心里想的是啥?把检验权下放给行业协会,老百姓还能安全吗?想想那个“全国牙防组”我们就不寒而栗。

对“一支笔废掉4个亿”的说法,我们且慢“痛砸钢笔”。对于生命健康来说,我们需要这样的钢笔。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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