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活员工”不是红会违规的理由
红会要挣钱养活员工并没有错,但前提是不能违法违规。红会的备灾仓库是储备灾害发生时急需物资的专用场所,国家为此投入了1亿多元,专项划拨100多亩土地。而按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所以,红会出租救灾仓库不仅涉嫌违法,也有悖于国家建立救灾仓库的初衷。
事实上,早在2011年媒体就曾曝光武汉红十字会违规出租救灾备灾仓库。当时,武汉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国土部门调查,按照有关组织程序进行处理,但至今没有公布处理结果。3年后,红十字会总会备灾救灾仓库同样陷入出租漩涡,可见红会方面并未对此引起足够重视。
我国《红十字法》明确规定了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款物、动产和不动产收入、政府拨款等。所以,红会将国家投入上亿元建设的救灾仓库违规出租,亟待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这其中,有几个问题必须引起足够注意。首先,租金养活了哪些人?据赵白鸽透露,国家财政只解决了救灾中心三分之二的经费,红会才采用“阴阳合同”的形式“以捐代租”。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北京市红十字会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北京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仓库租金、维修及员工工资等都是政府拨款。市级救灾中心完全靠财政养活,国家级救灾中心却要自己找食,这正常吗?一年90万元的租金收入,究竟用到了哪里,需要给公众一个真相。
其次,出租有无利益输送。据媒体披露,北京中迅誉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租下红会救灾仓库后,又以市场价转租给一些物流公司,每年从中牟取数百万元的利润。而这个空手套白狼的“中迅誉华”,还是一个连注册地址都纯属虚构的皮包公司。它究竟有何能耐低价承包下救灾仓库,红会是不懂行情还是另有隐情,值得追问。
此外,根据《红十字法》规定,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为何一纸并不高明的“阴阳合同”,就能轻易绕过政府监管?
犹记郭美美被起底后,红会官方微博曾呼吁“从这一刻起,请忘记她”。只是,郭美美与红会无关,并不能从根本上帮助红会重塑自身形象。要想挽回公众信任,红会必须拿出实际行动。遗憾的是,“红会出租救灾仓库赚外快”的负面新闻,再一次拉开了红会与公众的距离。
“云救灾”时代还要集中建备灾仓库吗
面对灾害,救灾物资的仓储是必需的,尤其制作周期长、品质要求高、需求普遍且特别紧急的物资(例如帐篷、防水布、床、发电机等物品),平时若没有仓储,灾难发生后就无法第一时间转运和发放。然而,与稳定的传统仓储模式相比,灾害的发生是不规律的,可能某一年旱灾严重,第二年地震很多,第三年又风调雨顺。传统仓储面对快速变化且极度不稳定的救灾需求,其吃力是显而易见的。
有这么多因素要考量,如果为备灾仓库算经济账,会面临两难困境。如果备灾仓库建在发达的核心枢纽地区,储存空间越大,越能更好地为大灾尤其巨灾做充分准备,进而便捷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比如,国际红十字会建在吉隆坡的应急仓库,能迅速发送数百吨的物资到亚洲各灾区。然而,维持这样功能的仓储,就要支付高昂的建设与维护成本。但是,如果核心城市备灾仓库建得较小,又不能充分发挥调剂作用,灾害规模一旦超过仓储所能应对的范围,又会面临救援乏力的窘境。
不过,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是,如今救灾还需要斥巨资建立集中式备灾仓库吗?今后呢?集中式仓储发挥功效的前提是,默认运输通道全部畅通,从而能够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运抵灾民手中。但救灾中最大的困境在于,很多灾区尤其中国西部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的区域,或面对巨灾席卷的地区,遇到灾害后交通可能会被全面破坏——从世界另一端空运物资到国内机场可以不超过一天,然而物资面临塌方、断路、滑坡地段的困难,有可能几天以后才能有限地进入灾区。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需要解决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让灾民真正快速有效地收到救灾物资。
建设和维护备灾物资仓储的成本,与将救灾物资送达灾民手中的效率,是实践中发展传统救灾仓库的两个挑战。然而,在“云时代”组织救灾赈灾工作,我们不能再用“石器时代”的办法。从国际发展和实践检验来看,备灾工作的社区化和社会化,普遍被认为是能更好解决备灾成本及备灾物资抵达效率问题的好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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