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最低捐赠标准映照出权力之问(2)

【案例】最低捐赠标准映照出权力之问(2)

为何还有设置最低标准的捐款倡议

尽管这一“捐款参考标准”一经在内部传播,就令大朗镇基层公务员大为恼火,但如果将观察的视线放到更远的时间范围之内,设置最低捐款标准的倡议书或募捐活动,实在难言新鲜事。且不说几乎每次重大灾难的关口,都会涌现出类似的案例,连一些单位的内部捐款,同样会有着“约定俗成”的“标准”。

不过,虽然这种现象近年来正在遭遇越来越多的质疑,但却没有消减与绝迹之象。翻检类似的案例不难发现,它们大多都发生在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所谓的“标准”,沿袭的是一种按照行政级别与人头计算的集体捐款范式,甚至一些是先设置了捐款总额,再按照人头分配。这起案例中,虽然涉事教育局回应称,“最低消费”标准只是参考标准而非执行标准,但其标准的依据却耐人寻味:有领导捐8000元,图个好意头,下面就一层层来……我们也只是倡议而已。可见,这种由领导带头“示范”,然后“层层来”的募捐,其实已经很难说是一种自发自愿的慈善活动,而更像是权力拍板下的摊派——名为倡议与参考标准,但在实际情况中它很难不异化为被认真落实的执行标准。

该局对此次募捐不可谓不重视,启动仪式过后,又是向全镇各机关单位、村委、企业发放倡议书,又是通过电视宣传片向该镇的民众播报,还有面向公职人员的“捐款参考标准”,于此可以说,这个美其名曰为帮助教师的募捐活动,其实已悄然变成一种政治任务。在这样一种特殊的气氛之下,募捐活动偏离慈善内核也就见怪不怪。类似的将慈善活动当作政治任务的做派,同样不少见,它所对应的不过是一种由来已久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行政式思维。尽管它可能在特殊时期或特殊情况下,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紧急资源,但就长期而言,它的负面影响却值得警惕。

首先,它只能是特殊时期和非正常的情况之下的逼不得已之举,否则不仅容易制造倡议方的公信危机,也违背了慈善的本意,很难获得真正的支持。在现今条件下,这样的按人头标准计算的“慈善”显然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其次,这样一种由政府部门发起的设置标准的慈善获得,往往会加剧社会对于慈善观念的误导,形成负向的慈善示范。现实中,但凡名人捐赠,捐多少,怎么捐,往往会习惯性引发质疑与偏见,受到种种“标准”的批评,这种慈善观念的成长滞后或说迷失,不过是类似强制性捐赠标准作用下的一种投射。从长期来看,它必将影响到社会慈善观念的健康成长和慈善生态的正常发育。因为,一旦慈善可以借助某种权力标准轻易实现,那么从自发自愿出发的健康慈善观念就不可能萌发,慈善也就不能真正赢得全社会的参与。

经历过历次大灾大难慈善活动的洗礼乃至社会舆论对于类似强制标准现象的批评,为何还会出现设置最低标准的捐款倡议?这里面除了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内部倡议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不可抗性,在根本上仍是权力之手伸得太长,无所不包的思维在作祟。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小细节”,再次说明简政放权,不仅意味着权力的下移,更意味着一种对既有边界的恪守,比如懂得在权利面前止步;另一方面,如此官方背景浓厚的募捐,也在叩问一些行政部门习惯性的行事方式,对于教师的帮助,是否仅靠教师节这样的节点来发起募捐?财政支持如何发力,慈善如何真正实现社会化运作?等等,都是一纸荒唐的最低捐赠标准所映照出的权力之问。

“被捐款”不只是伤害公益

面向单位或者社会开展募捐,是件关于慈善的事情。比如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后,无论是单位还是普通民众,听到消息,有钱的在出钱,有力的在出力,其间感动社会的人物不少。但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这一回募捐,却让人感觉殊异,正如网友所问:即便是倡导尊师重教,即便要募捐,有必要设立募捐最低标准吗?这不是强捐也难逃变相强捐之嫌!

而反观现实,在不少地方,只要你在职,只要你是单位人,甚至你只是个小学生,一说捐款,那还真的都有“参考标准”的。当然,引发的舆论质疑更是时有耳闻。可问题在于,面对舆论“被强捐”能否叫停的追问,似乎出面组织募捐的部门要么在装聋作哑,要么置若罔闻,在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这次慈善募捐中,即是如此。面对“参考标准”的追问,其主要负责人称,“没说依据什么来定这个标准,有领导捐8000元,图个好意头,下面就一层层来……我们也只是倡议而已。”谁都看得出,这个募捐的背后,其实还是有等级观念和权力在作怪。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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