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不为民做主就罢免你”的警示意义(3)

【案例】“不为民做主就罢免你”的警示意义(3)

反观黄晔的面斥,却并非一帆风顺。垃圾堆积成山,黄晔向有关部门反映,结果部门互相推诿,反映到市人大常委会并经领导当面要求后,才在3天内整改到位。如果没有人大常委会的座谈会,黄晔仅凭人大代表的身份,恐怕连局长的面都见不到。如果市人大领导不当面提出要求,垃圾能否如期焚烧恐怕是未知数。同时,“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的说法也叫人忧心,这说明黄晔还没有意识到,“为民做主”的应该是民众自己,人大代表是民众当家作主的制度设计。

人大代表的监督如此之难,与行政权力过于强势有关,也和监督形式外强中干有关。因为,官员可以借助行政权力资源对抗人大代表的监督,市人大领导和人民代表“为民做主”也并非常态。只是,人大代表的监督,既是立法系统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又是代表社会民众的自下而上监督,如果连焚烧医疗垃圾的小事都这么难,其他的事情可想而知。

其实,人大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监督官员,譬如联名提出质询案,或者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都能解决这些问题。如今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却要付出太多的时间、经济成本,说明代表制度需要真正落实到我们的身边。人大代表对官员的监督渠道要畅通,人大代表本身的政治常识需要提升,这需要人大代表和社会民众一起推动。

面对官员,如何让人大代表的腰杆挺起来,学界给出了两种办法:一是人大代表专职化,这样能摆脱官员也当代表的弊端,又让代表的监督行为成了日常工作。二是县乡人大代表直选真正落实,让民众用选票指挥人大代表做好监督工作。这样官员才真正“害怕”人大代表和其背后的民众,权力才不敢放肆,人大代表面斥官员才会成为社会常态。对此,我深以为然。

“人大代表面斥局长”能否复制

没有一腔正义感和责任感,黄晔不会面斥堂堂市卫生局局长。人们有理由向黄晔致敬。诚如其所称,“人民选你做代表,就是对你的信任,你必须竭尽所能依法履职。”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人大确实可以罢免,既有先例,更符合法定程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官员不作为或者乱作为,被人大罢免不是天经地义吗?

不少网友在激赏黄晔同时,也表达了期待:人大代表们,敢不敢像黄晔一样面斥官员?!其实,有什么不敢的?如果官员乱作为,人大代表敢于发声本是职责,选择沉默就是失职。从网友的集体期待恰可反证出,敢面斥官员的人大代表还不够多。如果成了常态,黄晔斥责局长也就不会成为新闻了。

人大常被人视为“大牌子、空架子、老头子”,这显然是一种误读。但是也不能否认,一些代表确实缺乏身份意识和履职动力。几年前,广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向缺席代表开火,“有些代表也喜欢在开大会的时候安排自己的事情,利用开大会的时候干私活,这种现象不好。我们自己都吊儿郎当,一盘散沙,怎么去监督别人?”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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