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生平:文明是国之大德的有力彰显

杨生平:文明是国之大德的有力彰显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与本质规定,彰显了不同于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其他社会形态国家文明的本质内涵。文明既是一种外在表现,也是一种内在实质;既是一种状况,也是一个过程;既表现在国家整体层面,也呈现在个体行为之中。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社会主义文明国家的大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与本质规定,彰显了不同于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其他社会形态国家文明的本质内涵。文明既是一种外在表现,也是一种内在实质;既是一种状况,也是一个过程;既表现在国家整体层面,也呈现在个体行为之中。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社会主义文明国家的大德。

文明是一种国家层面的整体发展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经济富强,国家才能昌盛,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因此,物质文明是一切社会文明的基石,也是决定社会其他文明的基础。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优越性,根本原因就在于建立了以人民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确立了人民的主人翁地位,释放了人民的力量,充分调动和发挥了人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因而,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国家文明的根本保证和必然要求。尽管文明可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等多个方面,但有一点却是共通的:所有文明形态与文明样态都是通过文化建构起来并通过文化引领发展的。当然,并不是所有文化都会表现为文明。文明是与野蛮相对的进步状态,而文化有先进与落后之分,因此,只有先进性的文化才能表现为文明。单从精神文明角度看,它包括几个方面,即先进指导思想、科学文化知识、进步道德思想和崇高审美追求。所有文明最终都会体现在一个社会的存在形式与存在方式上。一般来说,社会文明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社会文明主要是指社会关系的和谐,而广义的社会文明不仅指社会关系的和谐,还指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即生态文明)以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等所有文明形式的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为了保证它们的同步发展,必须不断巩固与完善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建设。因为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社会所有文明形式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当然,从政治文明的角度看,仅仅加强根本政治制度的文明建设显然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设和巩固基本政治制度与具体政治制度的文明。

文明是社会与个体的和谐进步

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核心的资产阶级价值观在人类发展史上曾经发挥过巨大作用,其进步意义今天还存在,包括推动了个性发展,张扬了个体价值,促进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但与此同时,它的弊端也不断暴露和逐步增强,这些弊端已从多个方面制约和阻碍了资本主义社会进一步发展。由于资产阶级价值观是抛开具体经济条件抽象谈论人性的自由、平等与博爱,这不仅没有触及社会存在的经济基础,还全面加剧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对立与阶级对抗。没有经济内涵的自由,只能沦为工人阶级出卖劳动力的自由;没有经济内涵的平等与博爱,只能沦为空洞无力的说教和措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价值观不仅导致了社会关系的全面异化,还导致了个人扭曲发展,严重滋生并蔓延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古代中国,儒家价值观在加强个人精神修养、维护社会秩序与建立温和的社会环境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过国家的繁荣并维系社会稳定,但这种价值观抹杀的是个性自由与人格平等。这种过度强调个人义务而否定个人权利的思想不仅阻碍了个性发展,还因难以调动个人积极性和激发社会活力,最终导致社会停滞不前或退步。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的是个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不仅尊重个人价值,还通过不断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让生产关系进一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让生产关系更有利于个人的生存与发展。社会主义文明十分重视经济在国家发展与个人发展中的共同作用,在让经济总体逐步做大做强的同时,还让其进一步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当然,社会主义文明的建设不能离开其社会条件,滞后与冒进的做法都不是明智选择。客观上讲,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与社会综合发展的根本统一。在这之前的社会主义文明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正确处理好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矛盾,在一定矛盾张力中渐渐推进并协调发展。

文明是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内外兼修

俗话说:“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 ”“德”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德”专指道德,广义的“德”则指一切精神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国家广义的“德”,是“大德”,而文明正是国之大德的有力彰显。作为核心价值观的文明,既是国家、社会与个人发展的蓝图,又是国家、社会与个人发展的动力,更是国家、社会与个人发展的保障。目前我国在进一步强化“知识价值”的同时,需进一步强化“精神价值”(这里的 “精神价值”专指道德与审美),做到“知识价值”与“精神价值”、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有精神价值的国家与个人才有魂,才有魅力,才有力量;有精神价值的社会才能给人们提供幸福的生活方式。中国传统文化有这方面的丰富资源,我们可以大胆地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国情怀”是我们建设社会与个人和谐价值的重要依据。在目前国际社会仍然以民族国家为独立存在主体的情况下,要做到社会与个人和谐发展就必须加强国家文明建设。国家好,民族好,个人才好。作为公民个体,应该把爱国精神作为个人的重要价值追求和行为动力,爱岗敬业,以劳动服务社会,以劳动贡献力量,不断提高个人文明素质,在劳动中确定幸福观并实现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发展。同样,国家只有心系于民、情系于民、服务于民,才能有持久发展动力与永恒魅力。国家应创造条件推动个性自由发展,使每个人都享有人格尊严、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使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最终形成其乐融融、美美与共、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国家文明。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导)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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