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西开放的抓手和举措
为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我国积极推进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为中西部地区发展特色外向型产业群和产业基地、增强对外产业合作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财税、金融、产业、投资、土地、商贸、科教文化等政策措施,先后设立了广西桂东、重庆沿江、宁夏银川、湖南湘南、湖北荆州、甘肃兰白、四川广安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快建设向西开放的新平台,强力开拓我国东西部协调发展新路径。
加快交通网络建设。在打造向西开放的新平台过程中,要加快航空、铁路、高速公路和水运通道建设,构建立体化、网络化的大交通体系,打造内联全国、外通中西亚的交通枢纽和物流大通道,为实现货运物流的空铁联运、公铁联运、水陆联运和多式联运打下基础。为适应西部大开发需要,应积极发展支线运输,建设支线机场,根据市场需求增辟航空线路;围绕人口、矿产资源、旅游资源集中的工商业较发达的城镇,逐渐实现高速公路全线贯通;提高铁路交通运载能力,对现有干线路网进行扩能改造,为资源开发及客货运输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符合西北特色的工业体系,利用能源优势,发展能源产业,延伸资源导向的产业链,开发深加工产品。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业,吸引国内外游商。提高服务业的比重,提升服务业的品质,促进西北地区加速迈入“服务经济时代”。根据中亚、西亚地区的商品需求,调整出口结构,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建立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西北特色的区域产业结构体系,实现资源在各生产部门的优化配置,促进产业发展道路的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
搭建合作平台体系。以国家级新区为引擎、以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为前哨、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支撑,分工协作、相互协调、点面结合,积极打造西北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产业基地、向西开放重要战略平台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依托“中—亚博览会”“兰洽会”和“中—阿博览会”等重要会展平台,深化区域协作,推进向西开放,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和国际港务区,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提升国际化贸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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