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制度符合国情更需“当真”“用足”

好制度符合国情更需“当真”“用足”

发挥人大制度功能比任何时候都重要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说,人大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根据您30多年对人大制度的研究,怎么把握这个“好制度”在当下的意义?

浦兴祖:评价一个制度,首先看它是不是本国土壤上生成的。追溯1840年以来的历史就会发现,中国最终选择人大制度有这样一个轨迹:否定君主专制,走向民主共和;不搞西方式民主共和,走向苏俄式民主共和;不照搬苏维埃模式,走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共和制,也就是今天的人大制度。这是在世界潮流激荡下,依据中国国情所作出的制度安排。从内在逻辑讲,人大制度内含“双重委托”和“双重监督”,它回答了现代民主最本质的“权源”问题,即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根源,经过人民对人大以及人大对“一府两院”等机关的权力委托与权力监督,使人民的国家权力服务于人民、受制于人民。这套制度继承了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如代议民主、议行合一,却没有照搬照抄,显示了自己的特色。

衡量制度好坏,还要看它是否有利于本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按照人大制度,事关全国或地方的重大事项唯有经人大行使职权,才可形成具有国家意志性质的法律法规与决策。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更需要人大充分表达人民意愿,并将它与党的主张统一起来,为改革提供立法依据,对改革进程开展监督。可以说,当下发挥人大制度这种“最后产出”的“程序性功能”,以及国家监督等功能,有效促进改革、稳定与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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