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体制改革不是做表面文章(2)

纪检体制改革不是做表面文章(2)

——谈纪检体制改革(上)

摘要: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中纪委也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用纪委内部的“纪委”来对准自己。一个严格监督的改革思路是,让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保持适当的开放性,引入外部监督、异地监督等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监督纪检人员

而业已启动的、让人印象最为深刻的纪检改革举措,非“巡视”莫属。当然,巡视早已有之,但从十八大以来的“巡视”成果看,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发现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有价值线索,就比过去明显增加。

今年3月,中纪委又提出,要实施组织制度创新,机动灵活开展专项巡视,首次专项巡视对象为科技部、复旦大学、中粮集团,涵盖科技、教育、农业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这“决定”提出,要“实现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以及巡视制度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7月7日 ,5个中央巡视组通报了在河南、辽宁、甘肃、复旦大学、中粮集团发现的问题。“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触目惊心的词汇,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河南甚至还被指出,“买官卖官问题突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问题一度也比较严重;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时有发生”。

短期的巡视每一轮都能有所斩获,这一现象本身也令人深思。一是每一轮巡视均有固定期限,时间并不长;二是每一轮巡视均以谈话为主,使用的都是常规方式,既没有“窃听风云”式的“高大上”侦查方式,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手段。但就在这样的短期内,以这样常规的方式,却查出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严重腐败问题。这一方面说明了查处腐败问题的紧迫性,另一方面也警示着地方各级纪检机关在发现和查处身边的腐败现象上还存在诸多漏洞。虽然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主要是省部级领导干部,但从巡视组发现的省部级领导腐败行为中,总有一批低层级领导干部和商人卷入其中,有的腐败行径在当地甚至是公开的秘密。为什么地方纪检对这些腐败行为无动于衷?如果曾发现但忌讳这些“小老虎”的保护伞太大,为何不上报寻求更高层级纪检组织的支持?

毋庸讳言,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保证既得利益优先的前提下,对待“改革”阳奉阴违并不鲜见。诸如以文件贯彻文件,以材料汇报替代实质改革举措的官场陋习,至今仍绵延不绝。纪检体制改革面临的任务,不但要指向“上级监督太远”,同时也要指向“同级监督太软”,还要防范上级派驻下级的纪检人员与被监督对象勾连,成为腐败利益共同体。

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也是这一轮纪检体制改革的亮色之一。长期以来,纪检人员备受“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质问。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中纪委也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用纪委内部的“纪委”来对准自己。一个严格监督的改革思路是,让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保持适当的开放性,引入外部监督、异地监督等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监督纪检人员。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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