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改革切忌一涨了之(2)

公务员工资改革切忌一涨了之(2)

——访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部中国特色理论教研室主任

工资滞涨或助长腐败催生懒政

对于社会上普遍存在针对提高公务员工资待遇持疑者的观点,李拓分析认为,持有此种观点者无非是将目光聚焦于公务员身份背后所承载的利用职务便利徇私牟利的现象。“实际上,在导致徇私牟利多发的客观原因中,除我国相关行政施政以及反腐约束制度有待完善外,缺少科学、合理、及时、高效的公务员工资正常上涨机制也是重要原因。”李拓说。

在李拓看来,公务员工资的长期滞涨,致使一些公务员家庭难以适应日益上涨的生活成本,转而开始利用职务便利寻求所谓灰色收入,继而酿成腐败的多发。“人们普遍认为,对于有些公务人员,即便是上调了工资和福利,也难以确保其不再利用职权便利徇私牟利。”李拓提醒,这也为我们的反腐约束制度以及行政、施政工作提出了配套跟进的要求。

“上调公务员工资,同时跟进的必须包括行政、施政的透明化以及杜绝腐败的一系列制度的推进。”李拓强调,否则,无论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的政策初衷,还是向基层倾斜的政策方向,都将被约束制度的缺位所吞噬。

此外,李拓认为,公务员工资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弊端,除了在某种程度上客观加剧腐败现象,或为腐败行为带来理由外,还可能助长“懒政”思维的蔓延。

李拓解释称,所谓“懒政”,就是与“勤政”相对的概念,指政府工作人员或政府部门对处理相关问题时采取的一种做法过于简单、作风粗糙的行为。“由于工资待遇长期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无法满足基层公务员的生活需求,导致很多国家政策在执行环节面临难以执行到基层的尴尬状况,甚至酿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恶果。”

“应该承认,近年来各地频现‘懒政’现象,与工资滞涨不无关系。”李拓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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