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治时代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4)

社会政治时代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4)

四、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实现需要加强法治化

国家社会治理体系转型不是一次推倒重来的革命行动。就其总体格局而言,这是一次全面系统的法治化、标准化、程序化建设,即旧瓶装新酒的过程。也就是说,是在保持基本体制和原则的前提下,如何适应社会需要,将国家治理体制与机制不断具体化为周密而可操作性的标准和程序,从而使社会问题的解决更为容易实现,使社会品质得到不断提升。

当然,在过去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也一直强调法治化、标准化、程序化建设。1978年以后,有关政治决定特别强调民主与法制,经济建设过程中也特别注重法治建设。我国经济成就的取得,是与法治建设的重大进展分不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化的基本方向和格局没有大的变化。但是,不同之处在于,当经济进入中等发达阶段以后,法治建设的进程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它要求更为具体而严密的法治,要求法治建设进一步标准化、程序化。因为,以人的服从为重点的管理和以物为重点和管理有着根本的区别。

为什么一定要制定严密的标准和程序?因为过去发展的重点是速度与数量,社会治理也相对粗放。但是,当发展的重点转向质量以后,就特别需要更为严密细致的标准和程序。如,在发达国家,老年公寓的洗碗都有国家程序和标准,甚至公共卫生间也有非常细的管理标准和程序。至于建筑标准、工程技术标准,包括会议召开的标准,都有相当具体的规定。比如,发达国家的政府行政人员很少开会,但议会的会议则有非常严格的会议标准和规定,这就是政治行为的标准化。以建筑工地管理为例,如果仅仅有注意安全的原则规定,但缺乏安全帽的标准、各项施工体操作的程序与标准等,那就根本不可能将生产安全得到落实。但是,我国现实的许多规定恰恰极为粗放,甚至相当多的法律,由于缺乏具体的程序,给管理者,或操作人员预留下非常大的裁量权,这样,就不可能会有严格的管理。

现实的管理中存在着一种传统倾向,总认为管理出现问题就是缺乏监督,只有加强监督力量才有可能加强管理。其实,在社会政治时代,很多具体的管理,都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利益,但缺乏标准和程序,操作无疑会自由裁量。

国家治理体系的转型,需要特别注重法治化、标准化、程序化建设,只有这样,宪法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才会真正在现实中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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