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挥地方志在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的作用(2)

甘肃:发挥地方志在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的作用(2)

摘要:地方志所载大量地情,堪补国史之阙,早在古代便被称为“一方之全史”,在保存历史、鉴古知今,明察地情、裨益民生,褒正抑邪、教化风尚,乡土亲情、民族认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历来被视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

存史。地方志保存一地史料,是“一方之全史”,也是“一方之信史”。因此,地方志往往被史学家看作从事地方史研究和国史研究的珍贵史料,“补史之阙,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唐代云南地方志《蛮书》,是宋祁撰《新唐书》、司马光著《资治通鉴》中记载南诏历史的主要依据。清初顾炎武在查阅1000余种地方志的基础上撰写了《天下郡国利弊书》。由于地方志中记载着一地物质生产和经济活动等关系民生的重要资料,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有关部门即从历代方志中收集材料辑成《祖国两千年铁矿开采和锻冶》《中国古今铜矿录》;中央气象台亦利用大量方志材料辑成《五百年来我国旱涝史料》。

教化。古人云,“史志之书,有裨风教者,原因传述忠孝节义,懔懔烈烈,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地方志更是一个地方的地情书,对普通百姓来讲,是了解家乡、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生动教材,是联系人们乡土情感的重要纽带。自新地方志编修出版以来,大量海外华人、华侨通过家乡志书,回国寻根问祖,联络亲人,投资兴业,资助教育。实践证明,地方志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增强民族认同感、凝聚民族力量有着独特作用。

三、甘肃新编地方志的成就与发展

甘肃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编纂规模之大、涉及领域之广、记述跨度之长,是甘肃文化史上的壮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地方志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省长任主任、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主任,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及市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作为省政府地方志工作职能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地方志书编纂、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史志资料开发利用等项工作。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都有地方志工作机构,有专、兼职修志人员1000多人。第一轮修志中,规划编纂的省志专志72卷、市(州)志10部、县(市、区)志83部已全面完成,总计165部(卷)、近两亿文字、1万多幅照片,在甘肃历史上第一次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地方都有志书的局面。全省第二轮修志于2004年2月启动,规划编纂的14部市(州)志书已出版4部,终审1部;85部县(区)志书已出版32部,终审6部;72卷省志已出版6卷,终审5卷。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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