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挥地方志在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的作用(3)

甘肃:发挥地方志在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的作用(3)

摘要:地方志所载大量地情,堪补国史之阙,早在古代便被称为“一方之全史”,在保存历史、鉴古知今,明察地情、裨益民生,褒正抑邪、教化风尚,乡土亲情、民族认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历来被视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地方志工作提升自身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根本途径和必然要求。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开创了依法修志的新时期。2009年,甘肃省政府颁布了《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2013年4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全省地方志编修工作初步形成志(三级志书)、库(数据库)、馆(方志馆)、鉴(年鉴)、用(服务开发)、刊(方志期刊)、网(地情网站)、会(地方志学会)、研(理论研究)九业并举的一项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以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战略平台、推动文化大省建设的宏伟目标,这为全省广大修志工作者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盛世修志,机遇难得。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及广大修志工作者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深刻理解省委关于文化大省建设的新决策、新举措、新要求,切实认清自身肩负的历史使命,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为的姿态,扎实苦干,攻坚克难,编纂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精品佳志,为甘肃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贡献,为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作者系甘肃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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