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3)

北京: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3)

摘要:提出法治化已有30多年了,但从党员干部到普通公民,养成法治的行为习惯,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改革和法治的二者关系,孰重孰轻,一清二楚。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方略,改革要于法有据,必须自觉把法治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

有人觉得,运用依法治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虽然好,但压抑了改革的创新性,怎么办?

有人觉得,运用依法治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虽然好,但改革事事都要找法律依据,都要立法,岂不耗费时间,耽误了改革怎么办?中国有一些老话说得好,“磨刀不误砍柴工”,“欲速则不达”。违法行事,表面上速度快,但是后遗症严重,成本太高,后果更不堪设想。按法治改革,可能时间拖延一些,但不会出现失误,不会折腾,因而会更快些,更顺畅些。

有人觉得,运用依法治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虽然好,但如果改革的法律依据找不到怎么办?首先,如上所述,现在法律体系已经建立形成,改革的法律依据基本都能找到。其次,改革要于法有据,就是在大的法律框架下、范围内,寻求相适用的法律依据,而不能与现有的法律相冲突。再次,实在找不到的,当然就要走先行立法的程序,待到法律通过了,才能实施改革措施。

有人觉得,运用依法治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虽然好,但改革都要寻求法律的根据,寻求立法的程序,寻求法律解决的方法,还要不要改革的创新性,如果压抑了改革的创新性怎么办?我们不应简单地把改革的创新性与依法治国和法治化对立起来。改革需要创新,这在任何时候都少不了,而改革创新寻求法律的依据,甚至为此制定新的法律,这本身也是在创新。所以,依法治国并没有影响改革的创新,而是推动和保障着改革的创新。同样的,改革创新需要法治支持,它也可以反过来推动法治的创新发展。这就把改革的创新和法治的创新结合起来。

总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就一定能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健康、有序、高质的发展。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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