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是“三改一拆”的本质要求。“三改一拆”拆出了发展空间,改出了优美环境,推动了民生改善,是“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题中之义,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
公平正义是“三改一拆”体现的价值追求。各地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违法建筑,无论涉及什么背景,都必须依法拆除,没有例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努力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实行同批同类同政策,使违建户自觉拆,心悦诚服地拆。
“三改一拆”,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提供了重要样本
浙江通过研究和解决“三改一拆”中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样本和参考,进而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从省政府到各地政府,把“三改一拆”涉及到的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房屋拆迁、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并借此推进“三改一拆”的法治理论研究。
为了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各地把普法宣传贯穿“三改一拆”工作的全过程,把相关法规纳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三改一拆”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法制宣传栏、普法宣传手册等,为“三改一拆”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政府机关在推进“三改一拆”执法过程中,通力协作,切实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通过“三改一拆”,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改一拆”,推动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只要我们坚持依法,讲究方法,违建户就没有办法。”在坚持“依法”这个底线思维的前提下,各地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改一拆”能够取得重大进展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强化综合执法。由于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多个执法主体,以往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三改一拆”中,国土、规划、建设、城管、水利、交通、检察机关、法院等各部门明确分工,相互合作,保证了各工作环节不脱节、不重叠,各部门既管好了自己的“自留地”,又不“越俎代庖”,确保了执法主体合法。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