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中国特色的国际道德价值观体系(3)

建构中国特色的国际道德价值观体系(3)

三、中国特色国际道德价值体系的落实方式

考虑到中国崛起的特殊性和时代性,再加上中国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从国际体系的革命者到参与者和建设者的转变,中国所倡导的国际道德价值体系与现有国际道德价值体系是一种既重叠又区别的关系。一方面,结合中国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追求体系内全面与可持续崛起的战略目标,中国的道德性崛起并不是要推翻现行占据主导地位的国际道德体系,尽管当前以西方价值观为核心内涵的主导性国际道德价值体系对此持怀疑态度。另一方面,前述三大历史潮流内部也存在某种相互矛盾之处:无论是国家力量使用方式的复合性发展,还是国际体系的开放性发展,抑或国际合法性来源的多样性发展,事实上都事关一种平衡,即秩序与正义的平衡。对中国而言,任何建构中国特色国际道德价值体系的战略设计或选择也都必须实现这一秩序与正义的平衡:要实现体系内的和平崛起,就需要充分关注既有秩序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非以绝对正义为名革命性地动摇这一体系;同时,中国并非既有秩序的设计者,在全球性的权势转移背景下,中国作为这一权势转移中的一部分,需要遵循上述世界历史潮流的三大趋势,使既有秩序朝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更加符合正义的要求。由此而来的,在上述目标层次和实现路径之下,建构中国特色国际道德价值体系的具体方式仍须坚持从和平共处到和平共生再到和谐共生的渐进性思维。

更为微观地,在中国倡导和国际体系现行的两套国际道德价值体系间,也应建立一种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三位一体”关系。在短期内的较低级阶段,需要实现中国所倡导的国际道德价值体系与既有国际道德价值体系的和平共处,确保二者不发生根本性冲突,不给人以中国试图挑战甚至颠覆既有主导国际道德价值体系的印象,中国应当在承认甚至继承现有国际道德主张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自身的道德主张。在中长期的较高级阶段,中国特色的国际道德价值体系应实现与既有国际道德价值体系的相互促进、相互强化或和平共生,既包括道德主张上的创新,更重要的是实现对既有国际道德主张的升级,使之更符合新的国际现实,同时并不违反既有国际道德价值观。而在更长期的高级阶段,应着重强调中国特色国际道德价值体系与现行国际道德价值体系通过相互调整、相互适应最终实现和平共生,既服务于中国的道德性崛起,也服务整个国际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而言,中国特色国际道德价值体系的建构包括继承、升级和创新三种实现方式。[29]首先,中国应继承既有国际道德价值体系中的有着先进意义的、但很大程度上为既有秩序主导者所放弃或试图放弃的道德原则。其中,最为重要的当属继承现行国际体系的根本组织原则及其附属性原则,即主权国家原则及与之相关的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核心的附属性原则。

尽管全球化发展和相互依赖的深入,导致很多人质疑主权国家是否仍有必要,但主权国家仍很大程度上地当今及未来至少可预见的未来的国际体系中最为重要的行为体。各种技术性发展在动摇主权国家的传统治理基础的同时,也为主权国家强化其治理基础增添了新的手段。美国利用新近的技术发展实现全球无差别监视、监听便是其典型体现。必须指出的是,尽管以美欧为首的西方国家高唱“人权高于主权”论调,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放弃主权国家作为首要国际行为体的地位。相反,这恰好是它们设法弱化新兴大国和发展国家的主权的手段之一,一旦“人权高于主权”威胁到其切实利益时,西方也会毫不犹豫地放弃这一原则。例如,美国从来就不承认国际刑事法庭(ICC)的合法性也不加入《罗马规约》,同时还与数量众多的已加入《罗马规约》的国家签署了双边协定以保证未来美国军人不会被国际刑事法庭所管辖,但当涉及对苏丹总统巴希尔的指控时,美国却是国际刑事法庭的最积极支持者之一。[30]同样的伎俩也体现在西方国家解构“权力黑箱”的努力中:在20世纪90年代前,西方独霸国际体系,那时的权力从来就没有软硬之分;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美国硬实力的下降,才导致了对软实力的日益关注,但其目的不外乎是新辟权势角斗场,以求保持西方在权势斗争中的优势;而这也是在2003年伊拉克战争使西方软实力大大受损后,所谓“巧实力”概念得以提出的原因之一。[31]可以认为,对权力概念的分解,尽管某种程度上标志着理论的进一步展,但其背后有着更为深切的现实关切,即:在美国或更大的西方硬实力相对衰落的背景下,如何能以类似冷战时期使苏联将注意力集中于军备竞赛而最终被西方拖垮的方式,将新兴国家的注意力转移到硬实力竞争之外,从而使其最终在硬实力的竞争中输掉?

其次,中国应拓展和升级那些既有国际道德价值体系中逐渐为少数行为体所把持的俱乐部性质的道德原则,使其为更多国际行为体所共享。这些道德原则中最重要的首先是思想类,然后是安全类,最后才是经济类。但在现实实践中的执行次序却是相反的,必须先从经济类道德价值观开始,逐渐拓展到安全类,最后才会是思想类。

就经济类道德价值观而言,需要升级的是当前的国际经济体系中的诸如自由贸易、开放经济体系等道德原则,这是与国际体系逐渐迈向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当代世界历史潮流相一致的。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美欧等西方国家对自由贸易的追求热情大大下降,各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持续抬头,贸易争端频繁发生,导致世界经济增长放缓。[32]与此同时,西方对改革现有国际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热情也时有反复。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10年12月12日通过了新一轮改革方案,决定大幅调整成员国的份额比重,发展中国家的出资比例将增加到6%。这一改革方案意味着对新的全球经济现实的确认。但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大股东的美国却于2014年1月对此改革方案予以否决,被普遍视为对有效率的、促进全球金融稳定的体系性改革的阻碍。[33]因此,中国需要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不仅要继续坚持国际经济体系的自由开放原则,更要为这一原则的持续拓展和调整注入活力,使其不再是西方国家打开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工具,而成为真正促进发展中国家福利的道德原则。

就安全类而言,中国需要提出新型的国际安全观,特别是将国际关系中传统结盟原则升级为更加开放、包容和非敌对性的战略伙伴关系。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提出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思想的新安全观,推动了中国与外部世界特别是周边国家关系的快速发展。[34]但进入新世纪特别是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以来,出于对中国崛起的疑虑心理,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正逐渐朝向“安全困境”的方向发展,迫切需要提出新型安全观或升级版的新安全观以指导中国对外关系。尽管没有明确使用“新型安全观”或类似术语,但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35]再一次,命运共同体成为新型安全观的核心内容之一,其宗旨是避免传统的结盟思维,实现互利互惠和共同安全。这一观念与中国倡导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而非结盟关系是一贯的,因为前者更有利于国际体系朝向开放和包容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提升国际道德价值的门槛,升级目前西方所主导的安全化思维,避免用传统思维应对当前复杂的传统与非传统安全挑战。

思想类道德原则的升级对建构中国特色的国际道德价值体系本身和中国实现体系内全面崛起的大战略目标都同样重要。这一升级的核心是不仅要维持当前西方所强调的人类进步观念的共享,更要实现西方所拒绝的技术知识的共享。西方目前对于思想类道德原则的强调是不均衡的,对于真正能促进人类进步的技术型知识,西方往往强调保护知识产权,使这些知识只服务于其一己私利。同时,西方却反复输出以意识形态为代表的所谓人类进步观念,对所谓西式民主、自由从来不要求讲知识产权保护,反而以其普世性为由在全球推广,其结果往往是输出“民乱”(democrazy)而非民主。[36]二者结合的后果,通常是固定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次等地位,确保美欧等西方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特权地位。中国特色的国际道德价值体系,一方面需要强调中国及其余国际社会的进步观念的全球共享,实现全球发展理念的“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另一方面也需要强化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移和技术共享,使技术性知识能够服务于全人类的发展。

最后,中国应围绕当前国际生活中日新月异的新发展和新挑战,与国际社会一道发展出新的、符合世界历史潮流的国际道德价值体系。全球化本身是个复杂的结合体,它所导致的重大时间压缩既有积极面也有消极面,均可用“全球性急速扩散”加以形容:对几乎所有国际关系行为体来说,它在带来短平快的机遇和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同样短平快的诸如疾病、信息混乱、气候变化、环境破坏、跨国犯罪、恐怖主义等等问题。鉴于国际体系迄今为止的发展仍重大地欠缺集体应对人类共同挑战的经验,相关的道德原则很大程度上仍在发展和完善当中;同时,少数国家却利用其技术和理念上的领先地位设法为自身谋取特权或确保维持其既有特权。因此,一种总体上既基于人类共同挑战、又基于不同行为体不同能力的道德原则迫切需要得以提出。当前有关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私伙伴关系等的理念,部分地适应了这一要求,但仍远远不够。中国需要与广大国际社会、特别是国际体系中相对的弱势群体一道,共同发展出更能体现出弱者利益和关切的创新性国际道德观念。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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