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态重构亟需国家廉政体系(2)

政治生态重构亟需国家廉政体系(2)

现代国家廉政体系建设的主线是制度建设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家廉政体系的演进经历了初步建立、遭受重创、逐步恢复、形成特色、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家廉政体系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邓小平南巡讲话,在经济改革和发展商品经济的背景下,这段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是恢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廉政制度体系,并在新形势下做一些初步的探索。从1984 年7月到1992 年6 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发布了近十个文件抑制党政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国家廉政制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第二阶段从邓小平南巡讲话至十六大召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制度体制建设推进反腐廉政建设。在与腐败作斗争的过程中,我国逐步摸索出了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路。这段时期国家廉政体系建设在以下几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国家公共机构的透明度逐步增强。二是政府公共采购行为开始规范化。三是国家廉政制度建设快速发展。1993年1月,中纪委、监察部开始合署办公。在继续加大教育、惩治力度的基础上,党的十五大又提出“标本兼治”的思路,逐步加大制度预防的力度。

第三阶段是十六大以来,以制度的完善与创新为主的反腐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十六大以来党在反腐败斗争和国家廉政建设方面的一个显著特色,就是形成了一个以制度治腐为主轴,融教育、制度、监督与预防、惩罚于一体的多途径联动、防惩结合的国家廉政体系。当前,廉政支柱不断丰富和扩大,民营经济部门、公民社会、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以及国际社会在反腐败中日益发挥作用。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廉政体系的演进表明,我国的国家廉政体系经历了由廉政支柱单一到支柱健全,廉政制度由不成熟到成熟、完善并且系统化的历程,廉政制度建设正如一根主线贯穿于国家廉政体系建设的历史过程。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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