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苏”到“仿美”,中国农业路在何方(3)

从“法苏”到“仿美”,中国农业路在何方(3)

发展道路:赋予农民充分的自主权,走一条适合国情民意的现代农业之路

纵观30多年的农村改革历程,所有经验都是草根阶层的创造,这些创造只是需要去发现、认可、总结、升华和推广,然后合法化。农业亦如此。如果只靠政府一厢情愿的设计和强制,中国农业就可能走上邪路。因此,中国农业应该、也必须跳出“东施效颦”的怪圈,因国制宜,发掘传统农业精华,借鉴现代农业经验,真正把经营方式的选择权交给农民,充分激活农民的热情和创造力,用“历史的耐心”走好自己脚下已经生成的道路。

“小而精”的家庭经营是中国农业几千年长盛不衰的成功基础。农业生产相对于工业生产,具有不可搬移,不可倒序,不可间断,是活的生命体,必须遵循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两个规律,生产的成果只能最终显现等特点,因此,规模过大则监督成本会高到无法承受。家庭是无与伦比的最佳利益共同体,只有以家庭为经营单位,才会实现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农业部钱克明等研究认为,当下中国家庭经营的适度规模为南方30-60亩、北方60-120亩。中国有2.3亿承包土地的农户,尽管近些年大力推进土地流转,但目前参与流转的农户仅占20%多,尚有2亿左右的农户耕种自己的承包地,小农户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仍将是中国农业的经营主体。日本2公顷以上的农户仅占15%,是“小而精”的家庭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最成功的典型。

现代农业是相对于只在一产中做文章的传统农业提出的概念,现代农业是包括农村的一、二、三产业和上、中、下游产业链之间相互联动而形成的完整产业体系。当前,我国农村现货农业产业链条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为农业服务的服务业占比过低,当务之急是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培育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有人误把现代农业等同于土地规模化经营,这是十分片面的盲人摸象。第一,土地规模经营还只是在一产上做文章,只属于现代农业体系中一产的部分。第二,从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的农业发展道路看,在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也完全能够建立起发达的现代农业。日本户均耕种面积只有1.5公顷,与美国户均耕种200公顷以上、欧盟国家20-30公顷相比,属于典型的小规模经营,但是日本农业却实现高度现代化,农业机械化、单位耕地的化肥使用量等多项反映农业现代化的指标均超过欧美。有趣的是,1957年,王震率团考察日本农业,成功引进了手扶拖拉机并加以仿造,提高了中国农民的机械化程度,非常成功。第三,世界各国的农业经济学家经过大量实证研究表明,中国农业生产并不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农场规模与单产之间不存在正比关系。也就是说,土地的经营规模和土地的产出率没有关系,只和劳动生产率成正比。中国以占世界十分之一的耕地,生产出占世界五分之一粮食,养活了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就是最好的证明。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不能片面追求经营规模,应以追求土地产出率为首选目标。现代农业需要规模化,但在规模化问题大有文章可做的是产业布局的规律化以及组织服务、产业链条和适合工厂化生产的种养业等方面的规范化。比如近年来全国农机大流动,农业部每年组织约50万台收割机自南向北依次推进,使我国90%的农作物实现了机械化收割。这是最成功的规律化服务典型。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努力构建以公共服务为主导、合作服务为基础、市场服务为主体的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服务的规模化水平,应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之路。中国的现代农业绝不是欧美化的现代农业。否则,我们的基本经营制度就无法坚持,根基就会动摇。

农民是中国农业的主导力量。主体现代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认为,传统农业的要素配置已是最佳状态,迄今为止,还没有谁发现传统农业要素配置出了什么毛病。但为什么高效率会产生低效益,根本在于传统农业各要素没有注入现代元素,而诸要素中首先是劳动力的现代意识缺乏。农民有了现代意识,就有了现代需求;有了现代需求,就会拉动市场提供现代供给;有了现代供给,农民就有了现代能力;有了现代能力,就会产生现代效益,从而实现现代目标。在农业生产诸要素中,只有作为主体的人现代化了,其他要素才能在人的作用下注入现代元素;人不现代化,其他要素就现代不起来,即便现代了,也发挥不了现代作用,产生不了现代效益。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职业化农民队伍,当前应切实抓好三件大事:一是培养和积累农村人才。大力实施农村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人才资源配置。改善农村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办学模式,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城乡互动,强化农村基础教育。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按照“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面向农业”的原则,多形式、多途径、多体制地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通过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开通城乡人才双向流通渠道,使农村以优惠政策聚集人才,以优美环境吸引人才,以优厚待遇留住人才。国家拟将600多所高等本科院校改为职业院校,这一战略调整十分符合中国实际。印度一万多个教育机构,80%以上都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中国还应在教育理念上针对农村做出另外一个调整,即改“精英教育模式”为“生成教育模式”,不要让农村孩子千军万马都去过一条独木桥,应因地制宜教会适合自身生存与发展的一项技能。二是培育和壮大农民组织。通过消除制度性障碍、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服务等途径,放手发展农民组织,引导农民合作起来,真正实现从“组织农民”向“农民组织”这一质的飞跃,努力构建与市场、社会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相互制衡的多元治理结构。三是引导农民找准自己的职业定位。充分运用政策的调控手段,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农民根据自身素质和实际需求,理性地流动,按照人尽其才的原则,“让农民不当农民——扎根城市当市民” ,“让农民当好农民——专心做好职业化农民”,“让农民兼当农民——边种地边就近务工”,帮助他们在职业分化中做出当农民还是当工人的理性选择,逐步培养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化农民。

政府种不好地,企业同样也种不好地,种地的只能是深深扎根于那片土地的农民。没有谁比农民更了解自己,没有谁比农民更懂得自己的选择,也没有谁比农民对自己更负责任。我们决不应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从建设现代农业的良好愿望出发,精心设计出一套强力推进的制度,切实起到损害农民利益的效果。当下,交给农民选择权远比诱导农民走什么路更为重要。教训犹在,前鉴不远,确保农民选择经营方式的自主权是中国农业不走邪路的根本出路。

作者介绍:

刘奇,男,1953年生,安徽阜阳人,中共党员。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首席专家,北京大学国家扶贫开发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农经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等多所院校兼职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民工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首席专家,历任安徽省委政研室副主任;现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扶贫办主任(正厅级)。

在《人民日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中国发展观察》等报刊杂志发表研究文章百余篇。主要著作有:《三农问策--走出制度困局》、《和谐社会与三农中国》、《中国农村观察:转型之变》、《中国“三农”问策卷一:发展*改革》、《中国“三农”问策卷二:农业*农村》、《中国“三农”问策卷三:土地*农民》、《中国“三农”问策卷四:多功能农业》、《中国改革问策》、《天下家国闻见录》等。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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