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3)

重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3)

摘要:党委要紧紧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要求,既挂帅又出征、既领导又指导,确保做到该党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不由纪委去安排部署,纪委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的职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真正把功夫下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上,确保突出主业主责。

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落实刚性。一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要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监督检查必须由第一责任人或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在检查中要综合运用听(听汇报)、评(民主测评)、谈(个别谈话)、问(问卷调查)、访(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和移交,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按照责任制分级负责、逐级实施的考核评价原则,由党委和纪委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标准、指标体系。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可单独进行,也可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结合进行。考核要注重日常工作,把日常工作督查、专项检查等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促进各单位抓日常、抓平时。考核要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专业民意调查。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应用多种问责手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该组织处理的坚决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坚决立案查处。要实行连带责任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要体现责任追究刚性,责任追究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对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增强责任追究的震慑力。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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