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权益筑牢富强河南基础 (3)

河南:法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权益筑牢富强河南基础 (3)

摘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财政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交易平台,为土地流转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宣传、信息提供、业务咨询、价格评估等服务工作。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财政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交易平台,为土地流转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宣传、信息提供、业务咨询、价格评估等服务工作。

强化监督,严格规范土地流转的程序。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定期与不定期地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督促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土地流转的程序,畅通农民申诉渠道。同时要对规模流转土地业主的资质、资信进行认真审查和风险评估,促其建立风险保障基金,杜绝个别村组干部利用职权随意将集体的土地强制流转出去而损害农民的利益。

制定推进土地健康流转的支持政策。各级政府要出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省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标准,对其给予专门财政扶持和项目支持,并在金融、保险、税收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加大对规模种粮经营主体的补贴力度,增加对种粮户特别是受让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的直接补贴力度,补贴要与种植面积和售卖商品粮数量双挂钩,激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规模种粮的积极性。

着力解决好农民的“三不”问题。一是制定统一的、标准的土地流转合同,解决好农民敢流转的问题;二是解决好进城人员在城市的住房、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使农民真正融入城市,减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解决好农民愿意流转的问题;三是从科技、服务、资金等方面支持农业规模经营发展,进一步提高规模种植的效益,以解决农民肯转让的问题。

(“四个河南”课题组)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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