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最大潜力在制度公平

农民增收最大潜力在制度公平

2013年全国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了“十连快”,向着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收入倍增目标又迈进了坚实一步。但当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问题仍未扭转,农村内部收入失衡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从未来农民增收的渠道看,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空间越来越有限,工资性收入增幅不断下降,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长潜力最大。现阶段,要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必须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制度不公平问题。

农民收入问题的“四大差距”

2004年以来,农民收入摆脱了持续徘徊局面。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3年的2622元增加到2013年的8896元,年均实际增长8.9%,远远超过之前十年4.7%的年均增速。但在此背后,被平均数所掩盖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日渐凸显。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由2004年6486元升至2013年18059元,连创新高。越是经济欠发达之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大。2013年,北京、上海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分别为2.20和2.28,甘肃、贵州分别高达3.71和3.80。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3倍,如果都用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比较,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将更大。

二是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近年来,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绝对差距仍在持续扩大。2004年,最高的上海市与最低的甘肃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对差距为4.17倍,绝对差距为6268元;2013年,二者的相对差距虽然下降到3.76倍,但绝对差距扩大到14100元。

三是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日益明显。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农民分工分业的深化,农民之间收入差距也在逐步扩大。2013年,有60%的农户收入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仅为20%高收入农户的12%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尼系数自2000年以来总体呈上升趋势,2013年达到0.3857,比2000年提高0.0321,逼近0.4的警戒线。

四是农民行业间收入差距日趋突出。从近年来主要收入来源的变动趋势看,农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持续下降,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较快上升。2004-2013年,农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47.6%持续下降到31.8%,增收贡献率由64.4%下降到10.8%;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34.0%上升到45.2%,增收贡献率由25.5%提高到58.9%。务农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增收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受资源禀赋、发展机会、个人能力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是正常的,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大特别是长期持续扩大则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我国农民收入大大低于城镇居民已持续30多年,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当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6700美元,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基尼系数也达到0.473,大大高于0.4的警戒线。要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应更加重视发展的公平性,抓住机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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