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最大潜力在制度公平(2)

农民增收最大潜力在制度公平(2)

农民增收的潜力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增收渠道逐渐多元化,这为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在新阶段,随着外部环境条件的改变,不同渠道的增收作用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增收格局到了积极调整的重要节点。

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空间变窄。2013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占比已经降至42.6%,其中第一产业收入占3/4,农业收入对于家庭经营收入增长起决定性作用,而农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已经趋于弱化。农产品市场价格涨幅将依然有限,涨价对农民增收的作用也会趋于弱化。

工资性收入增长短期受限较多。当前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下调,平稳增长渐成常态。近年来经济增速平稳回落,2011年开始低于两位数,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为7.8%和7.7%。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长率也从2010年和2011年的20%左右,下降到近两年的14%以下,乐观估计今后一个时期增长率可维持在10%左右,比之前的水平大为下降。

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长空间很大。2004年以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密集出台,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补贴补助政策付诸实施,农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绝对数量和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都增加较快,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同时,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财产更多地参与收入分配,农村的社区合作、股份合作快速发展,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长很快,一些发达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占到1/3以上。

结构变迁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结果,结构调整是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农民收入结构变迁,是我国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结果,充分体现了经济市场化和政策重农化的过程。今后,应主要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制度创新,优化经济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让农民更多地平等参与经济发展,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不断引导和支持农民收入结构的升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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