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最大潜力在制度公平(3)

农民增收最大潜力在制度公平(3)

影响农民增收的制度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农业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三农”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日趋健全,农民增收政策环境总体向好。但总体上看,制度不公平仍然是制约现阶段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不合理。土地是农民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也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在以权利二元、政府垄断、非市场配置和管经合一为特征的不合理农地征收制度下,由于征地范围宽、补偿标准低等,农民无法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有学者估计,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从农村征收了1亿多亩耕地,若按平均每亩农民损失10万元计算,农民的土地贡献也要高达10多万亿元。

城乡平等就业制度不到位。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政策逐步放宽,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工外出潮起云涌。近几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刘易斯转折区间”,农民工供求形势趋紧张,农民工劳动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农民工工资稳步提高。但受户籍制度等影响,农民工外出务工没有获得过完全平等的就业环境,被歧视现象长期存在,农民工“同工不同酬”问题依然突出。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2012年,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住宿餐饮业的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相当于同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61%、87%、61%、81%。有学者测算,改革开放到2007年,农民工为城镇经济发展节省工资成本达8.5万亿元,节省社保成本至少3万亿元。

城乡社保制度不平等。从城乡对比看,由于相关制度不统一、不平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在领域、范围、质量上与城镇都有较大差距,农村享受的公共财政资源严重不足,医保、低保、养老等社会保障水平大大低于城市。2012年,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172元,城镇则为330元;城镇居民人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为900多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补助则为240元;城镇职工年人均养老保险金支出5100多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年人均还不足千元。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经济主体应该拥有相应的财产处置权,然而由于农村财产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很不完善,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足,严重抑制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土地、房屋、牲畜、农作物等是农民的重要财产,但其财产权能并不完整。虽然部分地区开展了农房、淡水养殖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但依据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绝大部分地区农民无法通过农房、农地、牲畜、农作物获得抵押贷款,其财产功能发挥还受到较大约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收入的快速增长。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也是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核心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同样的收入增量对于低收入农民而言,增幅更大、意义更大,所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要突出对低收入农民的支持。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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