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该有充分的制度自信”等4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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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阳:“合法腐败”:美国政治制度的痼疾

美国的很多制度实际上是在制造和鼓励腐败,使很多外界认为的腐败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合法腐败”。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院外游说、政治献金和“旋转门”,这已成了美国政治难以消除的痼疾。首先,院外游说成为美国政治制度与生俱来的黑洞。在美式民主和选举政治体制下,尽管游说本身是合法的,但金钱借助游说的掩护进入政治进程,也就自然滋生了层出不穷的腐败现象。利益集团通过说客向政客提供便利、享受或资助,换取政客在立法方面的关照和偏向。在这一过程中,说客与被游说者相互勾结,钻现有法律的空子或干脆置法律于不顾,为了各自的私利相互利用。游说腐败是美国政治制度与生俱来的一个黑洞。其次,政治献金在美国成为“腐败期权化”的重要表现。美国的选举制度向来是美式民主引以为傲的标志,然而,也正是这一政治制度制造了源源不断的政治腐败。在美国,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政治捐款是合法的。每当选举到来之前,一些大企业为了自己的长线利益,纷纷把资金以种种手段投向候选人。尽管美国法律对政治献金有许多限制,但政治捐款人总是可以以各种变通的方式来突破这些限制。更重要的是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需要选举资金支持,而他们恰恰是制定法律的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们也会心照不宣地按照自己的需要修改与选举相关的法律。久而久之,美国就形成了所谓“腐败期权化”。再次,“旋转门”使某些人合法地游走在高官和高管之间。所谓“旋转门”,是指个人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双向转换角色的机制。一些政府官员在当政时做出倾向于某些利益集团决策,但他们在任期间并不收受回报。一旦离职卸任,这些人则会依仗之前对某些利益集团的恩惠而在私营部门谋得高职,坐享天价薪水。美国的政治腐败不仅源远流长,且根深蒂固。多年来,美国的政治改革不仅没有消除这一问题,反而使这种现象愈演愈烈。(《文汇报》2014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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