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明: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突破口深化农村改革

王东明: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突破口深化农村改革

四川作为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之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突破口,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放活土地经营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创新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1978年开启的第一轮农村改革,实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分离,强化了农民权利,解决了生产积极性的问题。但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30多年后的今天,农村生产关系亟须进一步调整。

问题倒逼改革。从四川发展的实际来看,一家一户的家庭生产经营发展到今天,农业的投入和产出几乎到了极限,亟须转变经营方式来聚集资金、技术、装备等生产要素。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到今天,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越来越凸显,亟须新的经营主体弥补家庭经营的局限。小块分散的土地经营发展到今天,农民经营性增收的空间已经不大,亟须盘活农村资产、拓展增收渠道。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发展到今天,传统农业无力应对国际市场竞争,亟须靠现代化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当前阶段我们必须要通过新一轮的农村改革,消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抓住牛鼻子。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与杂交种子大面积推广相结合,一举解决了亿万农民的温饱问题,为“总体小康”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一轮农村改革,既要解决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问题,又要调整农村内部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满足城乡统筹、“四化”同步的要求,为“全面小康”提供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放活土地经营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是新一轮农村生产关系调整的核心所在。实践中,我们把放活土地经营权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推动土地适度规模集中,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保证粮食和农产品安全。因此,在纷繁复杂的农村改革中,抓住“土地”这个农业生产中最重要、最基本、最广泛的生产要素,抓住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这个最关键、最复杂、最积极的生产关系,就能够带动农村其他改革攻坚突破、整体推进。

勇于闯新路。四川新一轮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是,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是粮食规模化生产,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二、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明确权属关系,是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前提。作为全国三个试点省份之一,四川今年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开展土地确权颁证。推广“多权同确”的做法,统筹推进农村其他产权确权颁证,尽快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积极探索开展小型水利设施、农牧业设施等产权确权。

确权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要依靠群众自主协商解决问题。在确权颁证过程中,有的地方认为没有必要实测,建议直接沿用第二轮承包的土地面积;有的提出“确地”好还是“确股”好、实测土地面积增加怎么处理等问题,通过自主协商,这些都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确权基础上推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是这轮农村改革的新探索。四川选择部分县(市、区),分类探索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深入研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革,按中央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模式,以改革盘活村集体资产,让农民通过壮大集体经济增收致富。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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