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

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

(二)

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一个国家治理体系是否成功,关键看其能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在我国,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效统一,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建设,都是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法治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方面努力。一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法律体系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以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建设为例,我们需要尽快健全和完善与市场交易相关的民商事法律。特别是当前应当加快民法典的制定,真正实现民事立法体系化和科学化,保持民事立法的逻辑自洽性、价值一体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法治切实保障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构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为此,应当进一步维护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程序;要落实党的依法执政方略,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要全面实现依法行政,政府职能应当由法律来确定,并不断依法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尽快建成法治政府。要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切实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让全社会成员有序参与法治建设进程,营造“全民信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引导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和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真正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徒法不足以自行”,从我国目前法律实施的情况来看,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依法治国的社会环境仍有待改善。一方面,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人情大于王法”的观念仍然存在,一些执法者“灵活通融”,手下留情,或者法外开恩等,导致法律不能有效实施。另一方面,由于社会诚信缺失、道德滑坡,也导致人们缺乏规矩意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为此,需要崇法尚德,礼法合治,实现法律与道德、依法治国与道德教化的有机结合。

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几代中国人孜孜追求的梦想,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对此作出全面的战略部署,必将对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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