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4)

广西: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4)

摘要:腐败现象的蔓延,严重破坏了党和群众的关系,成为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我们的借口,直接影响党的前途命运。

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不能腐”。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科学配置权力,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形成设计合理、配置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向上级党委述廉制度,完善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问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积极探索通过立法、执法监督等手段,发挥人大、政协、司法、监察、媒体、网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扩大监督面。建立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健全权力事项公开制度,深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推动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完善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压缩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空间。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形成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部制约、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离任从业限制,重点解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资金拨付、公共产品供给等领域的利益冲突问题,防止领导干部权力寻租。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内控机制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全程留痕、实时监管、可查可控。建立财产公示制度,使公众可以通过财产状况对官员进行监督,增强监督效果。

加大惩治力度,使党员干部“不敢腐”。分级建立办案人才库,统一调度,优化配置,建立一支立场坚定、勤政廉洁的反腐队伍,对腐败分子产生威慑力,在全社会形成伸手必被捉的氛围。采取有力措施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以及家人的安全,对打击报复者追查到底,严惩不贷。加强防控,严管身份证、户口、护照、银行账户及其他证件和手续的审查、审批,防止腐败官员外逃。建立健全案件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制,完善案件线索排查评估机制,对重要复杂线索实行集体排查、集体评估,提高信访举报转为案件线索的转化率。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办案的组织、指挥、突破和监管,推进标准化办案场所建设,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案件分析,强化办案治本功能,对腐败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理情况的信息发布,形成有力震慑作用。建立健全执纪办案组织协调机制,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部门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实行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及相关工作定期反馈制度,建立重要事项、疑难案件、重大问题定期会商制度,增强惩治腐败的合力。建立健全腐败问题及时发现机制,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加快构建便捷高效、反馈及时的信访举报平台,健全信访问题分类处置制度,加大对举报信息的及时梳理、综合分析和研判。探索建立抓早抓小的防范机制,针对执纪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等多种处理方式,做到发现在早、查处在小,避免干部滑向犯罪的深渊。在追究腐败分子法律和纪律责任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建立健全追缴体系和罚金制度,增加腐败的成本,使党员干部“不敢腐”。

(作者为上林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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